我覺得賣家說真的不是為了60元,是為了不想再被爛買家當作好欺負的買賣本來就是基於誠信~是的,民法的誠信原則"我相信對方,所以跟對方買賣""不是要給任何一方耍著玩的~但是遇到經常亂買隨便棄標的前科級買家大家都勸你算了就只能摸摸鼻子,其實感覺很差我覺得不是格局不格局的問題而是你既然要網路買東西~就要想清楚~我看一堆人批評受害賣家,但是大家怎麼都不批評~身為加害者的買家呢雖然這是賣家必然面對的風險但是我也真的覺得經常隨便買又棄標的人心態可議,甚至可以說,根本有些就是惡意的~所以我支持賣家的作法~根本賣家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