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aldstukov wrote:
晚上的事情是重點嗎?
重點在於打人吧?
對原告來說, 晚上的事就是重點啊. 這兒不就是在說有人被告的事嗎?
白天打人的事與原告又扯不上關係, 對他來說, 打人本來就不是重點.
一直把兩件事扯在一起看, 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你的邏輯成立, 那麼, 回到你告人的這事, 如果也硬要與這事扯在一起, 其他網友罵你也不會是重點才對, 怎麼你會提告呢?
所以... 分開來看, 有人罵你被你告是合理的, 但有人因為那天晚上的事被告也應該是合理的.
twu2 wrote:
對原告來說, 晚上的...(恕刪)
benny1901 wrote:
我覺得奇怪的地方,居然會沒有人把那幾個打人的肇事者抓出來討論!
而一直FOCUS在仗義哥圍場的行為..
甚至某些人把肇事者行為合理化...
或者輕描淡寫的說肇事者已經接受處罰一句話帶過.
反而一直對仗義哥圍廠事件窮追猛打..(心態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