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消費者表示寫好的就是...(恕刪) 要玩這個阿...新聞播出後,總經理隨即交代副總以主動負責的態度,要面對消費者疑義提出說明。副總隨即連絡廣告代理商,由廣告代理商連絡X森新聞台方面處理人員,表達抗議-『未向廠商求證』隨即循環播出,並陳述是否能暫緩循環播出?並留下副總連絡電話。以上擷取至維大力官網......我還是覺得他們網路管理人員的頁面編排..
canceryct wrote:要玩這個阿...新聞...(恕刪) 看無.....抱歉真的看無你在說什麼小弟真的沒慧根=====================================還有我把R姓網友加入我的第一個黑名單很吵自言自語又沒人理他
canceryct wrote:恩... 沒關係的你...(恕刪) 他實在很煩,問一些只有一種答案的問題那就直接問自己就好了,還在那邊爐小小就像女朋友會問你:你愛不愛我按.....你難道會說不愛嗎?這種問題算問題嗎?
要談態度啦 ~ ~你只是看文字就說J大態度不好 ~ ~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消費者表示寫好的就是依照副總的解釋,結果是一場誤會;寫壞的就是副總態度強硬,不負責任硬凹,產品噁心請大家拒買以上擷取至維大力官網依照裡面的說法,李先生態度好像也不是很好前面28日更新裡面他有提到,並沒有發起拒喝活動,但是根據廠商說法,私下有跟廠商說過拒買活動
破洞我暫不予置評大概此樓公認最大問題就是這一點至於由一開始到今年10月以前, 我不知道維大力有對大眾提出任何解釋說明,而從一開始即著眼於破洞, 而非製程等方面的問題, 依維大力自行說明的事件時間表看來, 維大力副總當天談完前後即開始懷疑消費者破洞, 與是否與記者認識, 後續所做實驗也都是著眼於破洞的破壞模擬試驗, 說明中未提及產線上的模擬檢討等, 而一開始的行動也是與廣告代理商聯繫, 未求證即希望能先行停播這跟總經理的主動負責指示來說, 我不知道差多少, 但跟鄉民初期對維大力的印象, 倒是好像沒啥差...而起訴點到底是因為製程上百分之百不可能, 不容許懷疑, 亦或是懷疑造假的可能性(破洞), 而認定有毀謗之嫌, 其先後相關因果性又如何?我真覺得很亂...沒釐清破洞的問題, 有很多東西不方便說太多反正...我還是不喜歡維大力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