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

死刑真的應該廢除

頭號米蟲 wrote:
很簡單阿請他們用行動...(恕刪)


還可以蓋國旗喔~~~!!
weimingyu wrote:
 來看看是不是這個新...(恕刪)


你果然知道的比較多

我已經修正了真的太文言要花點腦筋看

難怪我會選錯人


台灣人民最不值的就是,

苦哈哈的賺錢來供那堆養沽名釣譽的高官及泯滅人性的死囚....
RMFISH2 wrote:
我只針對你所說的故意...(恕刪)

因為真的有故意的呀

1.
華視 2009-12-16 20:30 調整字級: 南投一名失業多年的年輕男子,想吃牢飯,竟然拿水果刀進便利超商搶劫,要店員趕緊報警,超商店員苦苦勸他不要衝動,以免留下人生污點,不過店員苦口婆心,沒有讓嫌犯打消念頭,堅持等到警方來把他抓
走。

2.
窮到想吃牢飯 失業男搶劫喊「報警」
陳姓男子一日凌晨持玩具槍到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對著櫃台大喊,「報警、把錢拿出來。」被兩名員工合力制伏報警逮捕。陳嫌說,半年找不到工作,身上只剩四百多元,走投無路才想吃牢飯,還可在獄中學習一技之長。
卅七歲陳姓男子,昨天凌晨一時許以膠帶遮住機車車牌,頭戴安全帽、口罩,騎車衝進汽車旅館,持槍對著櫃台高喊「報警、把錢拿出來」。

林姓員工一眼看穿陳嫌拿的是塑膠玩具槍,持球棒打掉他手上假槍,雙方在車道扭打,陳姓員工幫忙合力將陳嫌壓在地上,報警逮捕。

陳嫌表示,他在一家製造工業用避震器工廠當作業員,去年九月剛結婚,不料,結婚前的一個月,老闆突然叫他不用來上班了,不但沒給資遣費,連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沒開給他。

陳嫌說,失業後向三家人力銀行寄履歷表,但半年來,沒有一家通知他面試,因此罹患憂鬱症、躁鬱症,妻子也暫時搬回娘家。

他還說,聽說監獄會教導受刑人一技之長,他希望能學習木工,出獄後比較好找工作。

3.只為吃牢飯,窮男搶銀行(奇摩搜尋就有)

----------------------------------------------------------------------

大陸更誇張

19歲的河北青年張某,來京後因無錢吃飯產生自殺念頭,未遂後又想通過殺人被判刑的方式,讓自己可以吃上免費的牢飯。記者獲悉,張某已被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近期將在北京市懷柔法院受審。
不用蒐集七龍珠,健達出奇蛋,一次滿足你三個願望
廢除"普通死刑"

另立"以眼還眼的死刑"

你怎麼殺人 就怎麼殺你來交換

這跟新聞上某民眾說的是一樣的

事情沒有發生在你身上 話都可以說的很漂亮

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時 就不會在那邊喊廢除了
iamdarlong0315 wrote:
而且...同樣都是致人於死...車禍意外就跟蓄意殺人不一樣..車禍致死頂多被關與民事賠償..

但受害者家屬的恨意卻是一樣的不是嗎?(都是殺人阿)

括弧內的說法是錯誤的喔!

在我國刑法中,殺人一定是故意的!
所以並沒有『過失殺人』的說法,
只有過失致人於死。

你舉的兩個例子中,
一個是車禍意外(過失致死,非殺人),
一個是殺人(不必強調蓄意,因為殺人一定是故意的),
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
有什麼好比的呢?

主題:對於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你想對他們說哪一句話?

好想看看以後有沒有這種人出現。






如果有一天“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被人說:「I want play a game!」


weimingyu wrote:
你要不要把新聮..(恕刪)


法務部9次調查結果都一樣反對廢死刑
還不夠嗎
還是要一直調查到贊成廢死刑為止
eric5667 wrote:
前上位者貪了國家幾十...(恕刪)


目前執政黨 執政以來有沒有貪污你又清楚了?

你要說"之前"的 怎不討論泛綠之前的幾十年.....
重開比較快 wrote:
先送去玩大逃殺,玩完再去玩實尾島...(恕刪)
可是大逃殺玩完之後。就只剩一個了…
  • 9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