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綠茶 wrote:
"法"是用來懲罰犯錯...(恕刪)
請問這是什麼巫術?(歪理

現在教育真夠失敗~
看了一些人的回文一整個道德淪喪
胎歌的爹 wrote:
這個邏輯是不是告訴我們,以後不要拾獲錢,會有道德與論的問題。
讓這筆失主不慎遺失的錢,等到沒又道德觀念的其他人來撿就不會被公幹!
胎歌的爹 wrote:
我有一個問題請教
我看大部分的網民都對這大學生給很負面的評價。
但是,在這發文的幾位,有哪位有捐錢給這位貧婦了嗎?
相信6000元對這討論串的很多人來說,不會構成生活上的困難才是!
撿到錢的又幫忙送到警察局的人,拿到法律給予她的6000,但大部分的人卻要他不能拿或是不要拿那麼多。
要這女大生不要造成這位婦人生活更加困苦,但這些批評的人,你們也可以直接捐款給這婦人6000元或是更多來解決婦人的問題,為什麼卻要犧牲這位女大生的權益來成就你們所說的道德良心?
女大生做錯了什麼,撿到錢還送到警察局,這樣好像很奇怪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