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44顆子彈全塞到她身上,救他們一命~~~這就有偉大到了什麼叫做一個都不能死,那以前打掉的那些就不是人一群經過合法審判過程後,卻沒有得到正義的對待對得起中華民國幹掉的那些死刑犯?!對得起中華民國納稅人的稅金嗎?!現在開始不判死刑,永久監禁只要有相關配套措施,沒什麼不可以的要當聖人,也輪不到一個法務部長吧! 叫馬老大出來特赦不就好了
aad64317 wrote:不一定只有死刑能負責...(恕刪) 請問對於先姦後殺還對檢察官跟法官嗆聲說要是我出來第一個殺你全家的人除了死刑還有什麼刑責可以實施? 除了永久監禁不得假釋以外,我很想聽聽你的高見
vivichu wrote:如果司法朝廢除死刑的方向"改進"。那麼關係到你我權益的事就是:納稅人的錢必須要養一堆無期徒刑的罪犯。請問你願意將你納稅的錢養一群有手有腳、只為自己私欲殺人還不用死、坐在牢中等死的人嗎? 我只想養王老小姐,其他不用了。
說來說去還不是只是個嘴砲王而已,什麼講得這麼好聽,不惜下台,尸位素餐到一個連自己「法務部長」職務該幹什麼的都不知道的傢伙,早就該自己下台了,還在賴著不走等人家來趕嗎?學學同僚啊,當自己的理想與現實無法妥協時,人家這麼有GUTS,說辭就辭,這傢伙還在這邊裝哽咽打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