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咧咧 wrote:看到他們刪留言好想留...(恕刪) 再次護貝留言,讓他們知道不僅只有自high文....真可憐居然容不下別人的負面文.....還說沒有去蠟筆妹&粉紅部屋嗆聲??而且別人留的文章......自有公評,何必『此地無銀三百兩』
據本人瞭解.以KIKI屋同性質的店家.有好幾家.他們規模都大上我好幾倍.你們偏偏為何找上我這家剛開幕不起眼的小店.真不合理.最後聲明.東森電視台.你把我說的話.有一句沒一句的報.說我堅持. 要告消費者請問所謂的消費者是誰?聽起來是消費者受害了.(我在此鄭重再聲明一次).目前為止沒有消費者出現.也沒有消費者被告..請問消費者是誰..可以給我這真正受害的店家知道一下..到底是誰被我告到了?我又是被誰害了?給(你們).鬧了整個月.生意當然有差.你們該滿意了吧!...各位網路.大哥大姐雖然我是受害者.我依然公開跟你們道歉.如果再鬧下去實在就太扯了!...為了向大家道歉.有看過這則聲明稿的大大.網友.支持者.至本店用餐..一律8折..另外再招待一盤(水果盤)或(精致冰沙)..(謝謝支持..指教)^_^================================分隔線到底是誰找記者過去報導的呀?到底是誰在人家Blog上留言說要要提告呀?到底是誰說這一切都是恐怖份子在自導自演呢?看到這一篇聲明稿後,看來KIKI屋的戲還有得拖了...ps,店家的國文真的要加強...不是注音文就是段落沒分清楚,看了很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