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仁8066 wrote:
剛去維大利官網看,內...(恕刪)
維大力的官網聲明內有這麼兩句「該消費者會繼續在網路討論區討論此事,寫好的寫壞的要看本公司的表現。」
既然當時後有記者在現場,他就是直接證人,如果李先生沒有說過這樣的話,相對的也可以告對方加重毀謗
ct21910606 wrote:
道歉的內容可以這樣講
本公司在接獲消息後 已派專人在第一時間向消費者致歉!
而此風波對各位消費者所造成的恐慌 本公司深感報歉
但請各位消費者務必給公司一個自我檢示的機會
若經調查後發現的確是在生產到上架過程中所造成的問題
本公司責無旁貸!絕不閃躲!
但若調查結果顯示此狀況並非於生產到上架過程中所發生
本公司也將尋求法律判定 來捍衛本公司長期所建立之商譽!
我覺得要是這樣 該企業既能捍衛商譽,也能贏得社會觀感!
講這種馬後炮沒用!很奇怪喔!明明未經證實的言論PO上網本身就是錯的,好像一直在閃躲這個問題
消費者本身錯在先,再說了!板檢的檢察官也問了他要不要和解
先把和解的定義先弄清楚再來說吧!人家是要你為PO上網道歉和解,不是要你為做假道歉和解
李先生一直想要做很多的解釋去證明沒有做假,重點是PO上網的舉動.....(講了600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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