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10元是多少錢?
以乘法來計算的確是10x6=60
因為一個(量詞)10元是10元 所以我們會設為被乘數 這是現在國小很常見的
建構式數學 至於因為有6個10元 所以就是10X6=60
但是如果是以計算應用題的話 還是要按照這種公式化的規則來計算的
比如 : 有48顆糖果,媽媽將它平分成6袋,請問每袋需要裝幾顆 ?
有的小孩會很直接算成 6X8=48
這樣理論上來說答案沒錯的 不過現在它們的教法是
( 8 ) *每袋為被乘數 X 6 * 平分成6袋 = 48 *共有48顆
所以答案是8顆才對。
再舉一題例子 :
480等於4個百8個十。也等於( 3 )個百,18個十。<<<<這個就算是屬於拆開來計算了。
現在的教育跟以前大大不相同阿
httP://blog.yam.com/g13824
主題:問個國一物理問題
請問各位有遇過這種問題嗎? 內人今天檢視小女物理考卷, 發現其中一題是問 "請說明電壓、電流和電阻的關係"
小女寫「電壓 (V) = 電流 ( I ) X 電阻 (R),也就是 電流相加 R 次之後等於電壓」 結果是錯的。
小弟的認知是根據乘法定義裡乘數是定義為相加的次數,這樣解釋並沒有錯。為什麼這國中老師連國小二年級的基礎數學都不會,難怪我女兒物理考那麼差。
類似這種問題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這實在是困擾著小弟該如何跟小女解釋!
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有些人明明國小數學成績不錯,代表有一定的邏輯思考能力。可是到了國中時就是搞不懂物理,只好專攻文科。數學為科學之母,這句話講得真有道理。
oversky0 wrote:
我並不是在挑戰數學的...(恕刪)
個人認為數學和物理是分不開的, 但是數學更為抽象, 所以自成一格,
我還是認為, 只要加上單位, 所有的計算都是OK的, 只是數學有一些順序通則要去遵守,
個人認為那些通則只為了便於解釋, 但在實際應用上是沒有認何差別的.
只有要有了單位, 就不再是純數學了.
V = I x R
要從符號定義來解釋, 因為這些單位都是原始量, 都是定義,
因為自然界存在這種關係, 所以就定義了一些單位
電壓 = 電流 x 電阻
若硬要用數學解釋, 很難,
若電壓 = 電流 x 倍數, 電壓就不成立了, 因為電壓的單位是 電流X電阻,
若以電流為基數, 電阻為倍數, 則表示是一個電流源才有這樣的關係,
若是電壓源 , 按照數學的定義, 公式要改為 I= R/V
數學的事, 交給數學老師吧, 現在台灣, 老師教的順序是神聖的.
但還是要教小孩子正確的觀念, 而不是著重於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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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找來文章看看就好
原址http://sctnet.edu.tw/SCTNET_UPLOADFILES/CBBheBBgBah200701081945411168256741.doc
內容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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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再論4×5或5×4皆可嗎?(如例題:每輛汽車有4個輪子,5輛汽車共有幾個輪子?)
作者:屏東市信義國小 黃振宏
說明:在台灣許多(好像是小學)老師認為:
4輪+4輪+4輪+4輪+4輪=4輪×5=20輪
而若寫為5×4即為
5輪+5輪+5輪+5輪=20輪
雖答案一樣,但意義卻不甚一樣,後者原始意義應像是:
每輛車有5個輪子,4輛車共有幾個輪子?的問題,
雖答案都是20個輪子,但意義卻不太一樣,因而堅持應記為
4輪×5=20輪!
然而在別國教科書如美國許多教科書卻會列為:
5×4=20(輪)
5×4輪=20輪
我認為,
事實上,差異的根本原因在於台灣許多老師定義乘法(連加)的方式為
4+4+4+4+4為4×5的形式(或許叫4有5個較順吧!)而美國許多教科書卻定義4+4+4+4+4為5×4的形式(或許我們叫為有5個4相加吧!)
所以我們台灣許多人認為的4×5相當於他們的5×4相同的意義,但在計算上 4+4+4+4+4=5+5+5+5(即是所謂的乘法交換性),所以結果是會相同的,但我們這裡許多老師卻堅持
4輪+4輪+4輪+4輪+4輪要記為4輪×5,人家記為5×4輪也代表
4輪+4輪+4輪+4輪+4輪卻認為不可以,
但乘法的意義是為了表達連加,能與原始意義相連結,就可創造新符號用法,此例中只是習慣不一樣或許就像有人習慣說4有5個,有人習慣說5個4(筆者個人就較習慣後者),而因乘法有交換律
4+4+4+4+4會等於5+5+5+5,最後這習慣並不影響結果,
所以,幹嘛一定要堅持4輪×5呢?
另如國中採用英語化未知符號後,如X+X不管記為X×2(X乘以2)或2×X(2乘以X)最後仍習慣表為2X(即2乘以X)不就會與我們許多老師的堅持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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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我檢討,很抱歉!當初我說美國許多教科書卻定義4+4+4+4+4為5×4的形式,事實上我並無實際真去查找,只是我根據三位接觸的教授訴說及日常習慣所做的判斷,真有點慚愧!
1黃敏晃教授:約20年前我借調板橋研習會的時候,有國小老師問類似4×5或5×4的疑問,當時教授並不認為挺嚴重,而以美國(註:或外國?有點忘了,而黃教授是Purdue University, USA.Math. Dept.學歷)卻是表示為類似5×4帶過。
2 黃金鐘教授:我大約民國79至83年於屏東教育學院暑期部進修的時候,也是有國小老師問類似的問題,而黃金鐘教授的回答亦類如黃敏晃教授。
3 張海潮教授(台大數學系)這篇美國人背不背九九乘法表? 發表於教育部出的小冊子”永不止息的數學對話”相似的文章所述說美國人 The World Book Encyclopedia 的書舉的例子。
4我覺得日常許多例子:如3箱、5卡車,10打等很少會說成1箱的3倍(或如1箱有3個)、1卡車的5倍(或如1卡車有5個)、1打的10倍(或如1打有10個)而是習慣表示為”倍數+基本單位”形式;另國中如x+x+x=3x等習慣。
而做判斷的。
感謝frankenstein06所查找有關大英百科全書的例子,您辛苦了,也感謝您對大家的提醒。
另我現今查找了一些例子,因圖檔很大,放於下列word檔或pdf檔裡供各位參考,加強我的觀點,請各位先進指教。
乘法定義文件 及 20090419乘法定義文件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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