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至於說我的邏輯帶有很大的偏見,相信看完了光市案那些人權律
師搞出來的鬧劇,應該不難發現這是事實還是偏見.其實之前轉貼
的那篇文還是簡略版的,看書裡描寫的才精彩.真 女神轉生耶.
那律師腦袋不知道在想啥,這樣的解釋也可以通?
那以後有人犯罪,就去漫畫、電玩情節裡面找好了,找到就有理由。
我倒是覺得,有一個問題也很重要:
有再犯可能的殺人犯,是不是都應該處以死刑?
很明顯的,有一部分的殺人犯被判的是無期徒刑,並且假釋出獄再度殺人。
那是應該當初就判他死刑,還是假釋的機制出了問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