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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mchammer wrote:
幫推不要讓此篇沉了不...(恕刪)


辛苦了,真是一人對抗餓勢力..

加油~~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經過近1年的等待,昨天收到了桃園地檢署的公文,
檢察官起訴了維大力的蔡副總






記得當初我喝到這罐"螞蟻汽水"而上網分享經過時,
有網友問我(法官也有這樣問過我) : 為什麼不先打電話聯絡南亞公司,而是直接po文於討論區上?

我當時的回答是: 我po上網只是分享生活上遇到的事情,也提醒大家易開罐飲料的安全衛生問題
因為我沒有向南亞公司求償的想法,所以沒有跟南亞公司聯絡

現在想起來,我實在非常慶幸我一開始到現在,從來沒有打電話給維大力公司,
否則依他們公司對待消費者的"負面思考"方式,以及維大力公司抹黑消費者的手法,

假設當時我有打電話去告知
而廠商如果向外界說我打電話去的時候 "口氣很不好"或是"意有所圖 "
甚至誣賴我打電話去就開口要賠償的話,
這件事情就會變成兩邊說法的羅生門

而即便現況是
我喝到螞蟻汽水後從未曾跟維大力聯繫
法院傳喚證人(記者)時也都清楚說明: 我未曾要求賠償,是廠商經媒體聯絡 到府態度惡劣
(甚至暗喻記者疑似想索紅包 使記者憤而向維大力提告 另案偵查)

這樣的情況下,
維大力還可以在官網上抹黑我,說我恐嚇 並把我類比為毒蠻牛.85度c詐財事件的千面人
藉以模糊公司出現品管不良產品的事實,

面對這樣令人無言的公司,我只能堅定意志持續司法途徑,捍衛自己的名譽

謝謝01網友們一路的關注與支持

謝謝大家

jerry

嘖、嘖
一瓶汽水一個笑臉就可以解決的事
硬要弄得驚天動地、給自己找個案底來

加油! JERRY!
等您更新後續
推一下,現在去賣場有時手會伸去拿瓶維大力汽水,
然後又會回想到這篇文章,再默默地放回架上。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經過近...(恕刪)


維大力副總終於被起訴了!
恭喜版主!

不過維大力還是老神在在..
繼續在網站po毀謗文..

http://www.vitali.com.tw/index.php/news_i/news_number/269/


再給它告個"加重毀謗"吧!?

iamdarlong0315 wrote:
維大力副總終於被起訴...(恕刪)




權位越高的人越不認錯





鹿茸與汽水少吃少喝
只要能賠錢了事的有什麼好怕....對方是有錢人
要刑事的才有用
iamdarlong0315 wrote:
維大力副總終於被起訴了!
恭喜版主!加持

不過維大力還是老神在在..
繼續在網站po毀謗文..

http://www.vitali.com.tw/index.php/news_i/news_number/269/


再給它告個"加重毀謗"吧!?
...(恕刪)

icewalker wrote:
只要能賠錢了事的有什麼好怕....對方是有錢人


沒錯!
剛剛看了 jerry大的 po 圖,是桃園的宙股,一查是民事庭
了不起就賠個幾十萬
真的是不痛不養的....(況且這種不會賠很多,頂多 10 萬以內)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其實我還蠻好奇內褲養小鳥的背景,到底跟維大力有無關係啊?
不然怎麼那樣的大力護航?
恭喜jerry大
小老百姓如果不能透過溫和的法律手段獲得正義
好像也不會為了這種事走上街頭
很高興你還能堅持到現在
我們都只是在電腦後面默默的用拒買來挺你
你真的費了很多的精神和金錢
看到起訴書我感動的都快哭了

不務正業 wrote:
恭喜jerry大小老...(恕刪)


支持jerry

蟻大力的產品一律拒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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