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hammer wrote:
幫推不要讓此篇沉了不...(恕刪)
辛苦了,真是一人對抗餓勢力..
加油~~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經過近1年的等待,昨天收到了桃園地檢署的公文,
檢察官起訴了維大力的蔡副總
記得當初我喝到這罐"螞蟻汽水"而上網分享經過時,
有網友問我(法官也有這樣問過我) : 為什麼不先打電話聯絡南亞公司,而是直接po文於討論區上?
我當時的回答是: 我po上網只是分享生活上遇到的事情,也提醒大家易開罐飲料的安全衛生問題
因為我沒有向南亞公司求償的想法,所以沒有跟南亞公司聯絡
現在想起來,我實在非常慶幸我一開始到現在,從來沒有打電話給維大力公司,
否則依他們公司對待消費者的"負面思考"方式,以及維大力公司抹黑消費者的手法,
假設當時我有打電話去告知
而廠商如果向外界說我打電話去的時候 "口氣很不好"或是"意有所圖 "
甚至誣賴我打電話去就開口要賠償的話,
這件事情就會變成兩邊說法的羅生門
而即便現況是
我喝到螞蟻汽水後從未曾跟維大力聯繫
法院傳喚證人(記者)時也都清楚說明: 我未曾要求賠償,是廠商經媒體聯絡 到府態度惡劣
(甚至暗喻記者疑似想索紅包 使記者憤而向維大力提告 另案偵查)
這樣的情況下,
維大力還可以在官網上抹黑我,說我恐嚇 並把我類比為毒蠻牛.85度c詐財事件的千面人
藉以模糊公司出現品管不良產品的事實,
面對這樣令人無言的公司,我只能堅定意志持續司法途徑,捍衛自己的名譽
謝謝01網友們一路的關注與支持
謝謝大家
jerry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經過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