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 W wrote:
數據不精確 資訊也模稜兩可
這樣就輕易的排除了死者的責任 神話了死者的死亡 還添加了很多救人的事蹟...
講到都有些矛盾了還不自知...
裝個行車紀錄器 大家就沒話說了
看臥軌的人是怎麼救的 橫行的砂石車斗是怎麼撞上去的...(恕刪)
那請閣下提供一個精確的數據和完整的資訊,
告訴我們您是如何推斷出火車駕駛是因為去撇條才來不及剎車,

還有網友們說的是哪裡矛盾,還請您不吝指教,
逃命3秒 「殉職司機員選擇拉下煞車」
也許您覺得這是大家在神話他讓您不能認同,
但至少您也可以不要用撇條之類的事醜化他。
裝了行車紀錄器,大家有沒有話說我不知道,
但是我相信您肯定還是有話要說,
我不喜歡與人做沒有意義的爭辯,
之後對您的發言將不再回應。
Mask W wrote:
要將死者說得很偉大不...(恕刪)
光死在座位上
這個司機就值得我們敬佩
在座位上就是執行公務
因公殉職
被找到時手還抓著操作桿
因公殉職更是毋庸置疑
義大利的船長,人家有殉職嗎?
工作終究是工作
拿工作換自己的命,拿一千萬換你家人的一條命
有人願意嗎?
光因公殉職這條就超級偉大
另外我要質疑你,你憑甚麼要質疑人家偉不偉大?
你有鑑定報告指出人家不偉大的原因?
有的話
我就相信你,那位司機不偉大
真的!
如果你有證據說服我趕快拿出來!
記得不是你個人猜測!
我要得是鑑定報告!還要附加科學數據,當時錄影帶,外加聲音檔,
不然很難說服我的
搞邏輯文字遊戲?
我們是大多數,不是我們要說服少數!
而是少數要提證據來說服我們多數!
現在我還是覺得司機因公殉職很偉大!
Mask W wrote:
要將死者說得很偉大不是不可以 沒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是最可惜的地方...
捨身救人這方面的事證 不曉得鑑定報告會不會交代?
一切以鑑定報告為準 報告斬釘截鐵的說有 我就乖乖閉嘴
鑑定未明前就要造神 看各人高興吧...
有說到緊急煞車就可以離開...跟之前說還要持續拉著的操作方法好像有點不一樣?
開這種列車 正常的目視距離能到達多遠?
事故現場的報導數據都不相同...鑑定報告出爐 還請網友PO文.
鐵道網上 也有人對相關資訊存疑的...
放輕鬆 少點情緒 多點理性思辨......(恕刪)
所以目前為止就你最理性囉!
所以你的講解是正確且理性囉!
給個數據或證明~"您"所言的是"理性且公正"的~
""是加重語氣~非尊重~
voyeur wrote:
小弟資質魯鈍還請你開釋...(恕刪)
要不是如此聰明, 我想你也不會這麼隱喻的方式回文..
因為違規是人性問題, 所以除了教育, 除了道德規範之外, 社會需要刑與罰來處罰犯錯的人.
從你的回文很明顯就看出, 你覺得人性就是會犯錯. 所以做再多教育宣導都沒用, 所以應該由台鐵責任改善目前的機制去防堵人犯錯. 我這麼說沒錯吧?
我同意人性難教這觀點, 而且台灣人也不重視品德教育. 但這中間跳過了什麼?
為什麼犯人一再進出監獄? 為什麼酒駕被抓? 為什麼明知故犯?? 政府除了宣導除了教育民眾. 就沒有其他手段了嗎?? 問題不就是在刑與罰的方面出問題? 簡單來說, 台灣的司法法律有問題和交通罰緩太輕嘛. 無期徒刑關個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繼續犯案, 交通違規47次的司機可以開車闖平交道. 沙石業者雇用違規次數這麼多的司機卻以為自己沒有責任. 不都明顯的指出罰的太輕了?? 所以民眾不怕,才會一直違法違規.
假設台灣繼續執行死刑, 量刑按件累計. 交通違規採計點制, 交通罰鍰採累進制. 業者須負連帶責任. 你說人性會不會變?? 好, 如果你還是說人還是不怕. 沒用. 那至少罰到讓你沒有機會開車在路上危害別人的安全嘛.
這很難懂, 很難做嗎?
結果你卻一再回文, 因為人性難改(...扒拉扒拉). 所以不用奢望人性改變, 台鐵有才是有責任花大錢改善交通違規的單位. 這種算是有邏輯的說法?? 中間直接跳過政府該負的責任
難怪我都覺得警察沒在做事, 立法院只會花錢做秀, 政府只會打廣告. 人民對於守法關念越來越薄弱. 就是因為有你這麼買單現行制度的人嘛. 這我沒說錯吧?
再看看鄰國日本好了, 為什麼人家國民很遵守交通規則, 也把守交通規則這件事情放到旅遊手冊上來講這? 簡單幾點-- 社會風氣, 教育扎根, 個人重視社會觀感有羞恥心, 重罰.
日本行, 台灣為什麼不行?
心底的魔鬼
Mask W wrote:
數據不精確 資訊也模稜兩可
這樣就輕易的排除了死者的責任 神話了死者的死亡 還添加了很多救人的事蹟...
講到都有些矛盾了還不自知...
裝個行車紀錄器 大家就沒話說了
看臥軌的人是怎麼救的 橫行的砂石車斗是怎麼撞上去的
我真的覺得你非常懶惰不去找相關的地圖及資料,
論點又超級好笑的,
google地圖看得到平交道、google搜尋都找得到。
砂石車的車斗怎麼會撞到?
很簡單,而且不少人都有說了幸福水泥廠平交道不遠處有一個彎道,
所以當太魯閣號過了彎道後目視到砂石車外加彭姓司機又沒去按緊急按鈕,
那三秒的時間根本來不及完全煞住當然會撞上車斗,
之前chiato大也有給你太魯閣號約略130km的煞車距離了,
他在裡面也有提到彎道,
你根本都在選擇性看。
也不用什麼行車記錄器,
光行車控制中心裡面就有列車運行資料了。
我再度問你,
你開車或騎車看到前面有東西擋住會油門催下去嗎?
請你別在扯五四三外加選擇性盲眼好嗎?

盡扯一些五四三的,
我應該要學其他人開始無視你才對。
shochin wrote:
要不是如此聰明, 我想你也不會這麼隱喻的方式回文..
因為違規是人性問題, 所以除了教育, 除了道德規範之外, 社會需要刑與罰來處罰犯錯的人.
從你的回文很明顯就看出, 你覺得人性就是會犯錯. 所以做再多教育宣導都沒用, 所以應該由台鐵責任改善目前的機制去防堵人犯錯. 我這麼說沒錯吧?
我同意人性難教這觀點, 而且台灣人也不重視品德教育. 但這中間跳過了什麼?
為什麼犯人一再進出監獄? 為什麼酒駕被抓? 為什麼明知故犯?? 政府除了宣導除了教育民眾. 就沒有其他手段了嗎?? 問題不就是在刑與罰的方面出問題? 簡單來說, 台灣的司法法律有問題和交通罰緩太輕嘛. 無期徒刑關個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繼續犯案, 交通違規47次的司機可以開車闖平交道. 沙石業者雇用違規次數這麼多的司機卻以為自己沒有責任. 不都明顯的指出罰的太輕了?? 所以民眾不怕,才會一直違法違規.
假設台灣繼續執行死刑, 量刑按件累計. 交通違規採計點制, 交通罰鍰採累進制. 業者須負連帶責任. 你說人性會不會變?? 好, 如果你還是說人還是不怕. 沒用. 那至少罰到讓你沒有機會開車在路上危害別人的安全嘛.
這很難懂, 很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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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我都覺得警察沒在做事, 立法院只會花錢做秀, 政府只會打廣告. 人民對於守法關念越來越薄弱. 就是因為有你這麼買單現行制度的人嘛. 這我沒說錯吧?
大哥果然有深度
馬上就提出擲地有聲的觀點
我相信只要遵循你開出的良方
台灣一定是世界上第一個達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狗不咬人的國家
小弟誠心悅納您的主張
只是小弟有個小小的疑問
你上面提到這句
“立法院只會花錢做秀, 政府只會打廣告. 人民對於守法關念越來越薄弱. 就是因為有你這麼買單現行制度的人嘛”
我承認我有錯,在此鄭重向全國人道歉,發誓以後決不買單現行制度(不會是要我搞革命吧)
可是有這種讓你搖頭的立法院和政府以及素質低落的人民
不知你提出的良法美意,何年何日才會實現
在此之前
火車乘員的安危誰來顧
馬總統的平安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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