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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 遭錯殺 沉冤 十五年 司法.........

江父列的軍方「狗官」名單名單包括:

呂德義、陳肇敏、方中民、

鄧振環、羅正南、李敘鉅、張冠民、

蕭開平、黃瑞鵬、胡進成、

何祖耀、謝安慈、劉景太、盧煥城、

胡功信、甯方中、李偉萃、許榮洲。
取一瓢 wrote:
應講求無罪推定原則...(恕刪)


當年誰對江國慶講求了「無罪推定原則」,就因為無權無勢就該死嗎?
ugogy wrote:
當年誰對江國慶講求了...(恕刪)


現場血掌印依刑事局鑑定,並非江所有。而該廁所十分狹小,容不下兩個大男人,應是一人犯案,既然如此,兇手必定另有其人。軍方明知此事,卻蓄意不提

當年該女童上半身的精液刑事局驗出非江所有。

江在該處生活,使用該廁所,必然能在廁所中找到染有他的鼻涕、口水等體液的衛生紙,但軍方蓄意將體液講成精液,還將染血的不同衛生紙講成同一張,蓄意羅織罪名。

真的很擔心後續的發展阿

這是現實世界 可不是在演電影

電影裡壞人終究惡有惡報 而現實中呢

他們是有權有勢的一群人 一定會找頂尖律師團打官司

然後還有一堆人脈關係可以用



可惜大家只在討論藍綠誰該負責

重點不在這吧


應該同心協力想辦法定他們的罪吧...

取一瓢 wrote:
江案涉刑求?柯仲慶年...(恕刪)

他媽的無罪推定
當初你們辦案是"有罪推定"
還真他媽無辜
本來想說李師科案後
台灣就算錯判還不至太離譜
政戰廢掉算了
抓個證據確鑿的犯人都不行
還防個屁諜,難怪台灣都沒什麼軍機密
當年參與審判的人,你們真該當面下跪,向江國慶&他的父母親請求原諒.
15 年受盡羞辱,不是一般人可受的.
拿終身俸的,更是不配,江媽才是需要.

江國慶叔叔:「我大哥為這些事情抑鬱而終,也讓我們說,『大哥,這案子已經幫我們撤銷』,我們的小孩,我們教出來的小孩沒有這麼壞,讓這些街坊鄰居不要看到我們吐口水,如果講大家都來笑我們,因為江國慶被判刑,店都收起來,你知道生活要怎麼過,你知道嗎。」
15年的悲慟冤屈,終於盼到曙光,但對江家人來說,真的太晚太晚了

所以廢死的主要目的
就是要避免此是發生
讓冤獄有機會重生

阿....完了
支持廢死、在這會被..公幹的

有冤報冤
有仇報仇
別讓害你的人
吃飽等死
我好想告訴那些將官們一句話

江媽媽和江爸爸只想擁抱一下兒子,
問問國慶在軍中過的好嗎,有沒有吃飽啊,天冷要多穿衣服

而不是一具冰冷的沈冤屍體,給他們看,
過年了,再多的錢也不能撫平江媽媽等不到兒子回來吃年夜飯的痛...

切記,將官們,回頭是岸...來江媽媽面前,諴心的跪拜道歉吧
沖繩黑八寶 wrote:
陳肇敏?是那個毫無作...(恕刪)


陳肇敏是李登輝提拔的,當年號稱"台籍將領菁英"....................

什麼樣的咖就會提拔什麼樣的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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