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3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品德

人格

知識

學歷


這些都不相干巴
不需混唯一談



"惡法" 賦予妳請求的權力
但請不請求, 就反映出妳的人品




humour wrote:
是阿,有個也是同系的學長,
現在在龜山戴斗笠囉~



我相信這位學長應該不想跟潘女相提並論吧。台大與高大、有律師牌與沒律師牌、幾十億與6000元....

emilysu999 wrote:
從小我家也很窮,30...(恕刪)

所以您的意思就是,要就完璧歸趙,否則就全拿去
絕不接受有條件的歸還囉?
我是寧可提高一些誘因,比方說,以非竊盜的遺失來說
一定會還的假設四成,私吞的占二成
剩下的四成就是我願意爭取的對象
大家都希望遇到好人,但法律不是用來規範好人的
您就有把握,每次都遇到好人嗎?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相反句是什麼?


惡人自有天收!
努力翻完40多頁的文..我心中只有4個字.趁火打劫.
貧婦的一家人在她的眼中還不如那些畜牲.

如果有哪位想要賺錢的一定要去念那所大學.找那位名師指導.這樣肯定
可以成為一位 品學兼的 高生.


6K比我一個月生活費還多.




抱歉 請問你一下

那位媽媽什麼時候有罵對方貪心??

社會大眾討論公義道德是不夠格的行為嗎??!!(當然也涵蓋包括你承認的嘴砲算有格!!??)

原本就不想回廢文的(@.@)



有人創造出自以為是的律法牢籠

在牢籠裡卻有活死人沾沾自喜

悲哀的牠

公義道德死了





胎歌的爹 wrote:
社會有這種惻隱之心又化為實際行動的人讓真的很佩服


老天總在對人性絕望時
又賜下天使
讓人間又充滿溫暖與希望

謝謝你,老爺爺
六千塊不只溫暖了那個婦人
也溫暖了這個社會

讚x100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法"是用來懲罰犯錯的人以及對於企圖犯錯的人引起約束行為之作用。
所以。依照這些法匠的思考。
掉錢掉包包。通通都是犯錯的行為囉?
真是可悲
即使法律規定可以拿3成又如何
媽媽老師小時候沒教撿到人家東西要還嗎?
有些人還說理直氣壯, 什麼低知識分子高知識分子
計程車司機撿到幾十萬還不是還
你法律系畢業要六千會很難賺嗎
幹嘛去欺負一個要養小孩的母親?
莫名其妙...
520papamama wrote:
在未修法前,不覚得拾得人是錯的,肯還十分之七已是美德,如果這樣也要責怪,以後連這樣的人都不會存在。建議法律修改為:依照遺失人經濟狀況請求之。如果我的小孩問我:為什麼我按法律要求(不得超過三成)還要被罵?

那我真不知如何回答


因為不是按法律"要求"

法律沒要求你一定要索取這個錢 請看清楚法條

法律要你根據情理法後 判斷是否要要求這筆錢

"得"要求3成 跟 "應"要求3成

差異很大 請不要誤導小孩子
  • 40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