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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那請問如果遇到劣值的賣家該如何處理?明明沒有適合的尺碼告訴他取消訂單避免來往寄送的麻煩他硬要把衣服送到便利超商要你接受,然後等七天後沒取貨今天發訊息說要為你提告,這又要怎麼說?
交大大頭 wrote:
買家沒取貨是他的錯

說是間接毀損罪實在有夠牽強

我不知道律師會怎麼說XDDD

不過是說民事簡易庭的小案子我想不用請律師


有讀過法律就知道

刑法第355條之間接毀損罪,以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為其構成要件。
詳言之,刑法第355條之間接毀損罪,須本人或第三人因誤信行為人之詐術、欺罔為真實,而為財產上之處分,並因而發生財產上損失之結果,始足該當。
前開規定所稱財產上之處分,不論其方法係積極或消極之處分均可,惟須以詐術使人為之,倘由行為人自行為之,則無以成立該罪。

要怎麼舉證他是用詐術欺騙你?

如果是這樣那些網購 七天鑑賞期 十天鑑賞期 退貨的不就要告翻了?大笑大笑大笑


大頭哥,我路過看到非常想回答你。

有讀過法律都知道,進入法律程序就是得從法律中找到一條可以成立的法條來提告,至於告方舉證不舉證這事情在司法過程裡已經解決了,法律可以合理懷疑,人家就已經確認不領件造成損失了你大概一直沒有看懂內容。
而這跟七天鑑賞到底是那邊有雷同點我真的看不出來。
而這跟七天鑑賞到底是那邊有雷同點我真的看不出來。
而這跟七天鑑賞到底是那邊有雷同點我真的看不出來。

非常想提醒你,如果你要站在不取件者的角度來合法化掃地,建議你自己去嘗試建立機會成為被告,然後試試看上訴能不能成功。
記得回來分享嘿,仿效樓主寫一篇紀錄來警告這些努力作服務的賣家,說你成功證明不取件是合法的,我一定會替你好好宣傳。

一個沒讀過法律但是曾經提告混蛋成功的過路人,我會跟樓主一樣搞死那些混蛋。
七天鑑賞期是拿了以後正常跟賣家退貨,自然不會吃官司,跟惡意棄標兩回事……
那請教一下明明沒有適合的衣服尺寸且拒絕取消並告知不要寄送避免來回退貨的困擾,但賣家硬把商品送到超商要你領取,沒領取就要告妳的賣家如何處理?
tian wrote:
大頭哥,我路過看到非...(恕刪)


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難怪台灣一件案件
可以拖好幾年才完成~

原來就是有一堆這種鳥事情
再占司法資源

告了一個人~有改變了千千萬萬的這種鳥人嗎?

PS:做老闆的人還這麼小氣?請大氣一點~
不然為了避免這些鳥事~您就取消貨到付款~
一律先轉帳後出貨~不就好了
gaccrty wrote:
那請教一下明明沒有適合的衣服尺寸且拒絕取消並告知不要寄送避免來回退貨的困擾,但賣家硬把商品送到超商要你領取,沒領取就要告妳的賣家如何處理?


你是買家對吧?
我覺得你超好笑,你都知道沒有適合的尺寸還要買下來是故意找人家碴的嗎?是買下來以後你突然不喜歡了,身高馬上變高10公分還是增加20公斤?

沒合適尺寸你買做什麼?

gaccrty wrote:
那請問如果遇到劣值的賣家該如何處理?明明沒有適合的尺碼告訴他取消訂單避免來往寄送的麻煩他硬要把衣服送到便利超商要你接受,然後等七天後沒取貨今天發訊息說要為你提告,這又要怎麼說?


這種下標後沒貨的店家硬要塞其他貨,直接爆出來就好...

開篇文章討論 附上雙方對話對話紀錄 保證你站得住腳還一堆人挺你
買了之後對方才告知沒有適合我的尺寸要求小一號的尺寸先試試看,我有必要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嗎?偏偏就是有種強迫中獎的賣家
tian wrote:
你是買家對吧?我覺得...(恕刪)


今天已經問過律師了,跟您講的一樣
交大大頭 wrote:
買家沒取貨是他的錯說...(恕刪)


方雲 wrote:
浪費國家司法資源~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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