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mingtao wrote:這讓我想起了那位跑到...(恕刪) C大,很抱歉,真的不要這樣,我非常反對在公共場所裸曬或裸奔,更何況是總統府前?希望你們找一個能說服大家的理由,告訴大家公共場所裸曬合法的正當性何在?而不是解釋不了這樣的行為,就扯到更誇張的行為來遮掩裸曬的議題,謝謝合作。
jacklovejanelong wrote:C大,很抱歉,真的不...(恕刪) 別醬嘛~~~~人家為"解嚴"而脫,為"自由"而跳而我是為了健康教育第十四章---了解女性性徵 這神聖使命去那裡人擠人根本沒看到啥,新聞也沒播有點氣結
chanmingtao wrote:別醬嘛~~~~人家為"解嚴"而脫,為"自由"而跳...(恕刪) C大,那麼請問,中正游泳池之前的那些裸曬客,究竟為何而裸?由於小弟我爬過google「中正游泳池」找得到的那一篇文,有的是為裸曬而裸曬,也有的人是為吸引同好而裸曬,甚至還搞到「口爆」??所以這樣子不算是猥褻嗎?如果許小姐是為了解嚴和民主而裸而跳,那麼,有些裸曬客的行為和許小姐相比,會不會太渺小了呢?但我還是不贊成拿許小姐和公共場所裸曬的人做比較,以免引發其他聯想。
jacklovejanelong wrote:C大,那麼請問,中正...(恕刪) 如果大大查詢一下許曉丹的生平事蹟就知道她在許多的"公共場合"拿藝術的大旗實行公然猥褻的事實但是我這老灰阿還是很愛看雖然那時許小姐人老珠黃了那個地方又黑在舞台上表演性動作又矬我還是愛看~~哈
jacklovejanelong wrote:幸好我沒吃消夜,否則...(恕刪) 你可以說我是在京城(台北)民風很久前就開放很多了但是鄉下(台中),也有一些我們京城不常看到的像花燈鋼管就在廟會上面自由裸露跳舞女郎有警察她們就被捉沒警察她們還是在跳啊這是抓不勝抓的,禁不勝禁的大大這樣做只會讓他們化明為暗反而更難管理
jacklovejanelong wrote:台中並沒有什麼鋼管秀...(恕刪) 我並不是贊成裸曬我真正的本意是要適當的管理大大揭露出一些事實之後最好也通知管理單位規則訂出來,大家就遵守這樣就不會造成雙方的誤會對立加上"恐同"的發生
chanmingtao wrote:對立加上"恐同"的發生...(恕刪) C大又扭曲了,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我支持同志天體營合法,我也支持同志泳池裸曬合法。其他的公共場所本來就不可以裸曬,法律已經明文規定,裸曬就是開罰。但是中正游泳池的業者已經說明自己並非同志專屬泳池了,也歡迎所有人來中正游泳運動。恐同的人一定會對同志加以辱罵,我只是針對公共場所可否裸曬及做出其他怪異舉動加以討論,並非恐同。同志並不是每一個都喜歡裸曬或曝露,已經有很多潔身自愛的同志如此明白表示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