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ige wrote: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對黑...(恕刪) 對喔,如果把他"出面"的價錢算進去,那這樣的利潤還"真不怎麼樣",因為公司春酒本來想找現在被叫做XX師太的唱一場,結果價錢漲到1小時60萬.....,以這種價碼,那位事主花了那麼多時間"出面",只"領"個千百萬的,大家還不謝恩?
enochhuang wrote:各位講得那麼義憤填膺...(恕刪) 我可以收你580, 扣掉我的人事成本280元, 幫你捐出300元 ~ (比100元多3倍喔, 但是很抱歉沒有衣服給你做紀念喔~)而且你可以放心, 這是處理費, 不是募款, 所以不會被內政部盯上 ~~~
或許他問過啦~SAKIMORI wrote:不曉得是真的笨?還是有私心?如果不要用自已的公司名義來做公益只要依附其它公益基金會來辦那省下的稅金也快100元/件了那豈不可以發揮更大效益?真不知他是怎麼想的?就算沒讀書也可以多問人啊!
簡單說~殺頭的生意誰來做?假如今天我捐出一千元~對捐助人而言的我~我就是捐一千給需要幫助的人天曉得我捐出的錢~還得去負擔所謂"慈善團體"的人事成本稅務費用以上此針對天底下所謂的"慈善團體".........不批評"黑人"是非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