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315488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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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受害者是我,我想我也會對王清鋒這一席話感到憤怒非常
但是...想想自己的哀傷應該由他人和社會全部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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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受害者"家屬"每個人都是可以擁抱黑死病的聖人嗎?
(受害者是你你有感覺嗎? 在天之靈?? 我先當你筆誤吧)
你還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冷眼旁看,跟部長是同一思考邏輯,參考性....0
s6315488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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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己所遇到的人生關卡本該自己面對,死刑真能換得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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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侃侃而談是因為你沒經歷過,你看過、體驗過再說不遲~
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沒有經歷過的經驗,值得慶幸~
你非魚,焉知魚不快樂?
遲來的正義他也是正義,何以要剝奪??
s6315488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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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所想的不只是制度面這個"死刑"而已
我們小腦袋所想的他會沒想過...別傻了
還真的是犯傻了( 還好我們的小腦袋沒跟他一樣犯傻 -_- )
她....真的想清楚了嗎? 社會大眾的觀感、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公平正義原則的捍衛、遵守法律執行命令的職操、父母官應有的基本操守...brabrabra
還是這一切比不上她烏托幫般的個人理念 <- 這關我們屁事? 為何一個不執行行政命令的部長可以大言不慚的大放厥詞?!
Refs..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法律如何規定,行政部門沒依法執行,就是不妥。警政署長王卓鈞也表示,在修法前,這四十四名該依法執行的死刑犯,就應依法執行。
你王大善人要廢死刑....可以,只要你的配套措施完善,經過正常修法程序,提立院三讀通過,更重要的是,請你尊重這些我們不是很願意選出來的民意代表。(也不是很願意說她們就代表大家)
因為你個人某些情感因素( 實在不願意說宗教信仰 -_- )堅持不對已經三審定讞的44名死刑犯簽字執行,這種人你讓他繼續當部長?! 笑死人了!! 為官不仁、麻木不仁!!
不想扯到國民黨,但是真的是該好好檢討一下!! 這種不適任者就該儘速檢討汰換!! 危機處理意識差到個極致!
Refs..
「我任內絕對不會執行死刑。」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午語帶哽咽的說,她並強調,如果能給44名死刑定讞的死囚,有自新和接受教化的機會,來代替死刑,下地獄,她也願意。
不錯! 公開違反行政命令還說的如此振振有詞,你就快動身吧....不送~
Refs..
吳敦義答復說,「假如沒有釋憲、非常上訴等問題,部長簽字後,就應該執行死刑」;但他也說,簽字的權限在法務部長,由法務部長說明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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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反對執行死刑,是否要求檢察官不要以死刑起訴?」王清峰停頓幾秒說,「沒有這麼要求」
看不下去....沒配套、沒想法、沒 Guts、空有理念....鄉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