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支持廢死刑可以.台灣先有以下條件再說.1.台灣一年內沒有發生致人於死的刑案.未遂的也算.企圖的也算.重傷害有致人於死的意圖都算重大的刑案.2.廢除死刑後應該新增加一個"凌虐刑".讓殺人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重點是....沒判他死刑喔...這樣"大佳供厚吾厚"呀!!
buzzbee wrote:我們現在到底是不是實...(恕刪) 嘴砲政治吧....反正喊一喊又不會少塊肉, 說代受刑真的有可能會去受刑嗎? 說下地獄真的會下地獄嗎?她心裡很清楚這些根本不可能會發生在她身上嘛.... 嘴砲樣版而已
看到今天的報紙寫說,王部長說因為近年台灣停止執行死刑,所以重大案件的發生率已經下降許多,這是什麼話嘛?就算有下降好了,難道為了要逐年下降重大刑案,就要一堆無辜受愛者來完成嗎?這是什麼邏輯?王部長你要不要身先士卒,來當第一位促進犯罪率下降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