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這段時間辛苦了!!
Palpatine wrote:
我有點認真的擔心是否...(恕刪)
jazzyliu wrote:
追了這篇好久,感謝有了正義的結局,
但可否開釋一下,用ID"王杏文"發言的人,就是"我在內褲裡養小鳥"同一人嗎??
米高鹽 wrote:
Jerry大大, 請問一下...
跑法院不只耗時, 而且律師費一庭就要五萬元... 顯然這公司是蓄意拿錢在砸, 欺侮消費者口袋不夠深...
請問您後續有打民事嗎? (我也不懂該如何打民事?! 畢竟是人家告你敗訴, 而不是你告人家勝訴!)
如果不方便公開回, 可以PM我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