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os Chen wrote:剛剛接到受害者來電,某位受害者也是被曾俊耀嗆聲,內容跟我錄音差不多28號下午,受害者跑到蘆洲某派出所報案無膽曾俊耀得知消息馬上狂call派出所,哀求員警阻止受害者報案,答應馬上退款原本受害者堅持提告,但在警方勸說之下也就作罷可憐無膽曾俊耀退完款後晚間五點又趕赴萬華分局做筆錄 哪裡報案就要到哪裡做筆錄嗎?那外縣市的朋友建議直接報案拿回退款的機率應該更大明顯有人被打到鼻血直流還一直說對方手很痛真是搞笑
哈哈 我比較想看Vintage88大大請的人我跟我的律師及地方重要人士將於明日三月二十九日下午約兩點左右去景安派出所拜訪所長好像人員很龐大 會有列隊嗎? 好緊張喔 下午兩點左右是吧 我一定會在一旁默默的看著
告人詐欺不會很難這是別的在露天賣家findgold跟他買東西超過時間還沒寄出,打電話傳簡訊沒回,就直接去報案我還好心po在評價上,結果他隔天馬上聯絡我了因為已經移到上面辦理調查,所以我也沒辦法撤件我最多只花做筆錄的時間,而對方要去板橋法院先去開偵查庭由於我有聯絡賣家的紀錄,不會變成汙告所以遇到超過約定時間沒交貨且連絡沒回應就可以去告詐欺我是超過3天就去報案(預計收貨是7日,報案為10日)給其他人參考
stealth_leolai wrote:我只是不懂, 誠實的做生意有這麼困難嗎???客人付了錢...就訂東西...寄回來...補收差額. (這樣就好了啊)如果沒有能力在國外訂到各式各樣的東西" 那不要開代購公司嘛 " 以不同商號開設多個網購、代購公司,也是個增加資金來源的手段:假若7日能交貨,卻刻意延長交貨時間,將買家金額扣個14~21日;商家就能將錢用來理財周轉,以錢滾錢!例如:放高利貸、其他金融操作等等。(以上純屬臆測,如有雷同,敬請受害者糾舉)
在這裡我要向 MOBILE 01 的所有團隊深深的一鞠躬。由於你們客觀而公正的立場,讓Eros Chen這篇文不至於又歷史重演,沉沒於網海中。謝謝你們!!我也要感謝所有在此版仗義發言的你(妳),因為你們的挺身而出,讓我知道這世界上的確有個東西叫 "正義"。最後更謝謝那些因受害而去報警的你(妳),也在此呼籲其他受害者,只要賣方交貨或退款不符一般正常的狀況,例如拖延多日,有的誇張到半年,這時請採取法律行動,也就是報警,報警你只需要做筆錄(記得拿報案三聯單),筆錄的內容就是述說整個案發經過(可以事先對照通話記錄或通話時間,及email內容,然後先寫一份草稿),你只要述說你記得的部分就行,不記得就說不記得,千萬不要編造故事,之後法院或警方會傳訊對方到案說明,當然對方一定會只說對他有利的部分,不過不用擔心,因為你(妳)一定有證據或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例: 1.訂購證明。2.進口報關證明。3.內陸運輸證明-可請法院行文,要求貨運公司提證)有太多的例子證明,只有受害者揚言要報警,或已經報警,日必購才會真正的退款!!to 自稱是日必購的 LAWRANCEGOOJODB2011就像某位前輩跟我說過的一句話:你可以想盡方法用正當手段賺錢,賺多賺少是個人本事,但就是不能騙人,一旦騙了人被發現,那怕你只是賺100元;都挽不回你的誠信跟人際關係了
822352 wrote:哪裡報案就要到哪裡做筆錄嗎?那外縣市的朋友建議直接報案拿回退款的機率應該更大...(恕刪) 不是喔,受害者不管在哪報案曾俊耀都是在景安所做筆錄之所以會到萬華是聽說跟他使用的銀行帳戶有關以上有誤請指教.....
這個....觀察這樓好久了....個人是沒跟日必購交易過...只是我剛好住中和..南山路離我家好近..景安派出所就在我家樓下耶....正在思考要不要去下標買個一兩千的東西看看他要不要跟我玩...&下午要不要下樓去看看這位傳奇人物到底是長得什麼樣子.....
AsadHsu wrote:這個....觀察這樓好久了....個人是沒跟日必購交易過...只是我剛好住中和..南山路離我家好近..景安派出所就在我家樓下耶....正在思考要不要去下標買個一兩千的東西看看他要不要跟我玩...&下午要不要下樓去看看這位傳奇人物到底是長得什麼樣子..... 若有空的話,希望大大找機會拍個照片,避免此人以其他違法缺德手法,再令其他消費者受害!有曾姓業者的個人照的網友,為避免觸犯個資法疑慮,暫時不建議公開分享,有的話請私下PM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