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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李小勳 wrote:
警察叔叔加油...(恕刪)


好警察加油

郵筒 wrote:
好警察加油...(恕刪)


都要被撞了 開槍應該是職業反應
能不開槍
誰要開

生命受到威脅
開槍是正當不正當
問法官吧
國二少女白骨案 連署 姦殺 國賠 民進黨 立委 台北縣議員 彭姓員警 看護費 衝撞 用槍過當 賴清德 張瑞山 陳永福 許姓少年
本人在 www.mobile01.com 發表之文章屬於本人之創作, 非經本人允許, www.mobile01.com 均不得任意額外使用.
在台灣幹警察這麼的不值,真替這些員警感到悲哀.
政府既給予員警公權力與槍枝打擊犯罪,也就是信任這名員警.
難道要等到報紙刊登某某員警被歹徒打死,(死亡原因是萬一打傷歹徒要賠錢,不如被歹徒打死或受傷還有錢拿)
寫信去民意信箱了

親愛的網友,您的意見已寫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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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god wrote:
"彭姓警員因為開槍打...(恕刪)

優質酒精 wrote:
在台灣幹警察這麼的不...(恕刪)



還蠻懷疑這筆賠償是怎麼個自願法自己付出來的

不會是有賴民代大人的官威吧
支持加一
好人為什麼要為做錯事的壞人負責
用槍時機一點都沒錯
都是因為這種新聞造成警察做是綁手綁腳
變成多作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作對了變成要負責一輩子
你呢?如果是你妳會想要做事嗎
scotgod wrote:
"彭姓警員因為開槍打...(恕刪)

中和南勢角有這種敗類 真的很丟臉
爛俗仔 一被子當活死人最好
連老2都不能用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大大,小弟寫信到總統府陳情後

中和分局剛才打電話給我說現在最新的情況

支付3萬塊,只支付四期

而台灣高等法院也判定彭姓員警 程序不處份,同時,也不用再支付任何費用給彭家

而彭姓員警,在這個案件發生後,也申請調回自已的戶籍地,也準許了

總算是有一個好的結果了!!

法律保護壞人啊!
那民代好像也有連任
現在這社會好人難當啊
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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