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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的法律,殺6個人只要服20年徒刑

說到這個就有氣

只要有重大案件要判死刑

就會出現一堆無聊人權團體來說要有人權

不然就是有蠢法律人員用蠢自由心證來亂判

很好啊-支持廢除死刑是吧

支持的人就不要兇手遇到你或你親人

遇到了..Max就不相信你會覺得要有廢除死刑這種無聊觀念

治安不好就是法律漏洞問題

殺人犯當然要死刑.強姦犯就去勢.......等

反正重大犯案者就是要用重刑嚴懲

這樣才會有效警戒後來想犯案的人
『時代在轉.科技在變.人亦在生活.邏輯觀念更是千變萬化.頭腦要隨時保持清楚喔!』
把法官名字公佈出來
讓大家公評吧

記得以前的陳進興就是這樣
放出來後殺害更多人

這個連續計畫殺人魔就輕判20年...太可怕了...看樣子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大家小心點吧
以後可能有人會殺了很多人在跑去自首...那真是太可怕了
人要學會教訓,
就該一命抵一命!

要服刑一半才能申請假釋吧
最好一年就可以假釋...
NIKON D80, 16-85mmVR, SB900, IBM X60s A59,ThinkPad W700 服役中
bebow wrote:
只會鑽研法條,依法條表述判決...(恕刪)


這樣的法官應該得到稱讚,這才是法治社會,而非人治


shchain wrote:
如果法官都跟記者一樣只會用「人情義理」來判決

那大家就會真正知道什麼叫做司法的黑暗...(恕刪)


加壹

大家就會真正知道什麼叫做司法的黑暗
褲濕啦 wrote:
我覺得這種審判應該公佈法官的名字才對,讓大家知道他必須為自己的判決負責...(恕刪)


法官只是執行法律的工具,
對法律不滿就叫立委修法吧
法官的名字本來就是公佈的
該公佈姓名的是把票投給那些只會作秀不會做事的立委的選民
標題很聳動+1

不過看完判決書再說吧,畢竟新聞往往多半斷章取義

印象中...強吻襲胸到高院不是改判了

一審法院奶嘴...不會到高院也如此吧?


草莓聖代 wrote:
判年這件還好~之前不...(恕刪)


這個圈子的確很小~ 不知大大都認識司法界甚麼樣的能人賢士,對於法庭上的狀況的描述如此傳神?

如果大大是期數3或4開頭的還容小弟尊稱一聲大學長或前輩~

如不是也請引介一下,多謝多謝

法官 檢察官 律師都可能是以前同學或是退下來轉戰或是司訓所前後期

會遇到本來就很正常,並沒有甚麼好奇怪的,不嚴肅開庭難到要嬉笑怒罵?

我只知道法官 檢察官兇巴巴的很多,還沒聽過下班去橋的,也許是我見識比您短少吧~

01上大家講的都很傳神

法院裡頭似乎也都很好"橋",好像提錢進去人就可以出來了

louisa. wrote:
把法官名字公佈出來讓...(恕刪)


判決書裡頭都會有法官的名字,所以沒有您說的問題

你知道嗎?

有法官只為了判死刑跟無期徒刑就掙扎到睡不著覺的

也有為了量刑區區幾個月就想到頭快破掉的

打判決書一點都不慢,可是一筆之間可是大不同!

哪個律師 司法官有問題,司法圈子那麼小一定早就傳開了~

法律有問題,只能怪那些立委,有時候我們也要反省自己為什麼會選出多數沒有用的人來~

這是這塊土地上人民的悲哀~

leon-lai wrote:
放心吧!!

檢察官...(恕刪)


我怎麼覺得如果法官分到這個案子會很頭痛?

反面思考這個案子

"如果不是他們幹的那會有誰幹的?"

bebow wrote:
這就是台灣教育制度下...(恕刪)


假設你是被告,你願意讓法官不依法條下判決嗎?

發生這樣的事只怕會讓人頭皮發痲吧~


覺得中學教育應該"認真"的加入法律、經濟等學科,
物理化學不用學那麼多啦...
將來出社會,法律與經濟方面的知識應該比物理化學實用多了。
louisa. wrote:
把法官名字公佈出來讓...(恕刪)


法官的名字在判決下面自然會有!另外,判決上傳到司法院網站需要時間,所以現在一定是找不到的!
公評?!檢察官認為判決不適,自然會提起上訴,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心證及見解,本案又還沒定讞,先別急吧!
案子確定了再來公評還來得及!
褲濕啦 wrote:
陳姓殺人魔殺自己3個...(恕刪)


這樣才符合人權團體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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