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巫先生 wrote:大家是當宅男宅瘋了嗎...(恕刪) 樓主~您必須瞭解,鄉民如何知道是別人(女朋友)使用你的帳號,我沒有見過你本人,在網路的世界裡您自己的帳號應該自己使用,不然留下後遺症就會像這次一樣讓大家誤會你,如果換成事主是我,你或大家會如何想?既然是誤會一場,我對你小巫大鄭重道歉。ps.就如我上上一封po文(59樓)對你的建議,出發點是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