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lin wrote:我覺得課的奢侈稅應該...(恕刪) 大大說的很中肯喔....雖然政府有意要課徵「奢侈稅」已然引起不同的反彈聲音,可是世界上許多國家早就已經有如此的措施了喔...包括,美國,加拿大,甚至中國大陸,都已經有如此的稅制了,重點應該放在課稅的標準與適用的標的物吧......原則上我還是支持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富人就多點善心,這樣也算積功德吧..............
99,999買一台"台版"山寨賓士或寶馬 鳥人想出的鳥政策一點都不奇怪或是花99,999 買一條愛馬仕的背帶,另外再花99,999買手提包的上蓋,99,999買袋子會去自己組裝.....齊頭式平等 加上要那些 精品業 汽車業 手表 地產 珠寶的sales 都去喝風喔 到時候這些人沒工作 還不是收不到稅
我個人覺得,交通罰單應按收入比例來罰。就像芬蘭富翁開車超速,罰單要上百萬,這樣才會讓這些富翁有所警惕。這兩天好像有新聞說台灣有位有錢的歌手開車走公車專用道,好像最多只罰個上千元。如果以芬蘭用收入比例來罰,我想這位開私人車走公車專用道的有錢歌手,大概會罰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我不了解你的明白 wrote:我個人覺得,交通罰單...(恕刪) 罰單也可以按照車價,100萬以內的罰標準價,最近周董的三千萬名車就要罰30倍...常常看到許多高級跑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跑路肩,闖紅燈..........擺明一幅「老子有錢,這點罰款算什麼」的老大心態,真讓人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