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2~3年前的一個假日跟一位想要追求的女性友人在漁人碼頭逛街我們坐在停靠魚船岸邊的小堤防聊天..突然背後聽到有一個男人在大聲的幹譙..小弟就回頭看..發現那個男人正抓著一個女生大聲的咆嘯..小弟本來以為小倆口在口角..也不以為意..突然那個男的手用力一甩就把那個女生給摔在地上..還從女生的大包包裡拿走小皮包..他轉身就要走..還被女生抓住..叫他還皮包..在拉拉扯扯中..小弟就抓狂要衝過去扁那個男的..結果手就被女性友人給抓住..還問我要幹麻......廢話!!當然是扁人阿..我就回女性友人說.有女生被欺負還被搶走皮包..當然是幫她拿回皮包阿..女性友人卻叫我不要多管閒事..後來那個男的還是拿走皮包揚長而去..那個女生就哭哭啼啼的走了..我當時就跟女性友人起了小爭執..可是她依然很堅持希望我不要多管閒事..那天之後..有一天我終於開口要追求那個女性友人..結果..女性友人說..她不希望她未來的男友未來的老公這麼衝動..她覺得很沒安全感..還說他不希望我出門她都提心吊膽的..結果當然是被打槍了......現在是怎樣..難道路見不平也不行嗎..難道我穩輸的嗎是怎樣..難道我會到處惹事嗎
沉默判官 wrote:小弟在2~3年前的一...(恕刪) 哇...我超佩服您的勇氣與正義感這樣應該是加分吧拿沒安全感當作打槍的理由怎麼想都很怪還是女生真的希望另一半是摸摸鼻子說......我們走吧(就像我這次...)
Royo wrote:昨晚九點與女王路經中...(恕刪) 唉 沒圖沒真相啊 說不定樓主老花眼 其實是 "男生打男生"無論如何 還是報警吧常常是 "男生打女生" 插手後 變成 "一堆男生打男生" 要小心啊
DiabloIII wrote:法律上沒有規定要幫助...(恕刪) 案例一 有一個阿桑騎車跌倒, 我剛好經過, 幫她叫救護車結果被她家人告, 說是我害她跌倒有夠靠背, 我只是路過而已....還好路口有攝影機.小弟想請問這種情形下,,,可以反告他們誣告嗎,,我相信很多人是善良的但是很多受傷家屬,,找不到兇手,,就賴給你,,就是要錢,,天可憐見,,剛好你有證據可以證明你清白,,若沒錄影帶,,就活該倒楣嗎,,,,,,
在1993年的11月份.....那時就讀高職一年級.....在晚上10點多送女朋友回家......她家是住宅區.......送回家後.......再回程的路上......聽到有女的喊救命.......居然是2個男的把一個女的往汽車後座拉(汽車沒發動)....衣服被脫到一半了....當然是衝過去救人拉....雖然女生有逃走了......但是他們2個打我一個......當然就被揍了拉......那是這輩子唯一一次被打但是.....卻覺得沒關西的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