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Out wrote:casper3191...(恕刪) 目前有兩次經驗一次是前公司用我的薪資高報所得稅我用跟財政部告發的理由撈回20000還一次是公司客戶幹走我的傘我跟安全部調影片去警察局告他後來對方賠5000和解了事如果方便的話我給您一次機會試看看呀?
brexchen wrote:請問有大大可以回答這...(恕刪) brexchen wrote:要是果肉裡面打了點砒霜....這樣有人吃死, 會被告嘛?還是立個警告牌就不會被告了? 因為有免責聲明?? 個人小小的刑法了解如果有立警告牌告知,沒罪如果沒有,最後查證是你放的,有罪(以這個案例)就像圍牆上的高壓電網有立牌子,小偷爬進來被電到,屋主是沒事的但如果沒有,屋主是會有觸法問題(但可能會在罪責部份排除,而無罪)以上說法是聽刑法老師講的但有沒有罪仍由法官判定,他是最後仲裁者他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