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ax0903 wrote:
不好意思,我離題一下,不過不會太遠,就是我12月底要去日本,想說帶甩棍在身上防身,不曉得甩棍對台灣海關或日本海關,又或者是日本警察會不會找我麻煩,麻煩知道的人請回答一下,謝謝!!...(恕刪)
千萬不要攜帶,這樣會違反輕犯罪法第二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刀類,鐵棒或其他可對人身造成傷害之器具]
可以處拘役或是罰金,嚴重的情況可能會被驅逐出境並五年內不得進入
另外防身不是正當理由,如果能夠掰出如[我是中國武術學會的會員,現在正要去集會一起練甩棍強身]之類的才算是理由,不過前提是要警察肯相信(有包丁公司員工攜帶菜刀,最後亮出社員證警察才肯放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