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mis wrote:
上面是printemps1大大的回文, 請問一下, 除了指責樓主沒有做到當場制止 & 像CSI般的留證以外, 恕我眼拙, 請問任何有發出對亂丟垃圾行為的任何指責嗎?? 看得出來的朋友可以幫忙指出嗎?
如果有, 那是我斷章取義 (我貼上整篇回文, 免得有人認為是斷章取義); 如果沒有, 只是在那邊講一些風涼話 (什麼台灣的髒亂不差他們丟的 bala bala...)有什麼幫助阿, 這種話通常是丟的人拿來替自己行為脫罪的藉口吧
我倒是認為這種旁邊講風涼話及慰自己脫罪的藉口與心態才是台灣髒亂的最大根源
我也貼上你的發言,以免你事後更改。
請問為自己脫罪?所指為何?請你說明。
你自己看不懂別人文章,斷章取義,動輒冠上大帽子,台灣的亂源正在此...
重點是:不過一個亂丟垃圾,竟然可以隨意公佈小朋友的照片?根本就是法律上所指拿『大砲打蚊子』...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誰才是犯罪者?是丟垃圾的小朋友抑或隨意公布小朋友照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