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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發揮公德心好嗎?

Hemmis wrote:
上面是printemps1大大的回文, 請問一下, 除了指責樓主沒有做到當場制止 & 像CSI般的留證以外, 恕我眼拙, 請問任何有發出對亂丟垃圾行為的任何指責嗎?? 看得出來的朋友可以幫忙指出嗎?

如果有, 那是我斷章取義 (我貼上整篇回文, 免得有人認為是斷章取義); 如果沒有, 只是在那邊講一些風涼話 (什麼台灣的髒亂不差他們丟的 bala bala...)有什麼幫助阿, 這種話通常是丟的人拿來替自己行為脫罪的藉口吧

我倒是認為這種旁邊講風涼話及慰自己脫罪的藉口與心態才是台灣髒亂的最大根源


我也貼上你的發言,以免你事後更改。
請問為自己脫罪?所指為何?請你說明。
你自己看不懂別人文章,斷章取義,動輒冠上大帽子,台灣的亂源正在此...

重點是:不過一個亂丟垃圾,竟然可以隨意公佈小朋友的照片?根本就是法律上所指拿『大砲打蚊子』...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誰才是犯罪者?是丟垃圾的小朋友抑或隨意公布小朋友照片的人?
跑步,騎車,游泳~~

printemps1 wrote:早就死心了....台灣的髒亂不差他們丟的那個保特瓶,何況您又沒當場指責,講在肚子裡又有什麼用? 反而是自己要小心被告....因為你沒有把保特瓶留下來,上面有小朋友的指紋...(恕刪)

Hemmis wrote:上面是printemps1大大的回文, 請問一下, 除了指責樓主沒有做到當場制止 & 像CSI般的留證以外, 恕我眼拙, 請問任何有發出對亂丟垃圾行為的任何指責嗎?? 看得出來的朋友可以幫忙指出嗎?
如果有, 那是我斷章取義 (我貼上整篇回文, 免得有人認為是斷章取義); 如果沒有, 只是在那邊講一些風涼話 (什麼台灣的髒亂不差他們丟的 bala bala...)有什麼幫助阿, 這種話通常是丟的人拿來替自己行為脫罪的藉口吧
我倒是認為這種旁邊講風涼話及慰自己脫罪的藉口與心態才是台灣髒亂的最大根源

Printemps1 wrote:我也貼上你的發言,以免你事後更改。
請問為自己脫罪?所指為何?請你說明。
你自己看不懂別人文章,斷章取義,動輒冠上大帽子,台灣的亂源正在此...
重點是:不過一個亂丟垃圾,竟然可以隨意公佈小朋友的照片?根本就是法律上所指拿『大砲打蚊子』...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誰才是犯罪者?是丟垃圾的小朋友抑或隨意公佈小朋友照片的人?(恕刪)


"以免我事後更改"??!!

我想只要能為自己發言負責的人, 是不會去想這種小步數的, 我連改沒改過, 居然被人先被人以莫須有的定罪了

我想濁者自濁, 清者自清吧, 也不打算去變動某些人的已經扭曲的想法
x0927355611 wrote:
這種小鬼我一定當場嗆...(恕刪)


再加一票啊


嗆他+1



要是我有槍的話 我一定當場掏出來開3槍
888
Hemmis wrote:
上面是printem...(恕刪)


我想在這邊回文的網友
應該除了樓主,沒有人在現場看到事情的經過吧?
那麼是否可以憑樓主的片面之詞而定人罪呢?
我不是懷疑樓主,只是那些照片並不足以支持樓主的言論


不過那些相片加上樓主的言論
我們這些網友可都是現場目擊證人,目擊樓主"抹黑"小女孩的行為(不好意思使用這麼強烈的字眼)
老實說吧,就算小女孩真的丟垃圾,但是同時樓主也犯了法
青少年就算殺人放火了,記者在報導的時候,也是要將名字和臉孔馬賽克
連大家不齒的記者都做得到了,就算是這樣嚴重犯法的青少年都要使用馬賽克保護
更何況是丟垃圾的小女孩?(而且還不能肯定垃圾是他丟的)


再者,樓主發文附上相片的用意是?
如果是想讓小女孩及其家人知道,當場就應該出聲阻止了
不然事後,這些相片也可以發給有關單位
讓其處理,發在網路上,網友們也無法阻止這個垃圾事件的產生


如果只是一件案例分享,提供網友的一個警惕
那也不需要發上照片,使用文字描述就可,因為有沒有相片其實不重要


最後,我不認為亂丟垃圾是對的(不過就算是歐美先進國家這樣的事情也是隨處可見)
但是姑且是否為事實(再次強調,那些相片不足以證明,你我皆不在現場)
樓主這樣發相片,就等於是使用公眾與論的壓力
迫使當事人認罪了,這樣難道就是對的?
如果真的最後判定無罪,那這段期間他承受的壓力誰來負責?
這些在旁邊指指點點的人難道心安嗎?


就像台灣人出車禍了,旁邊的路人過去幫助
反而被咬一口,把你當作是撞人的一樣
因為受傷的人的家屬只看到你過來幫助,就像我們只看到小女孩和垃圾的分別兩張相片一樣
然後就上媒體控訴那個路人是兇手
這樣難道就是對的嗎?


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我絕對反對亂丟垃圾
但是這個小女孩,我不能確定他有亂丟垃圾的事實(再次強調,我們只有樓主的單方面說法和幾張獨立的相片)
所以在確定之前,我不會指責他



p.s. 這篇文章主要不是要否定樓主,我也不贊同亂丟垃圾,可是小女孩及其家屬不一定會上01,我們不能對其"勸說",但是樓主的行為很明顯不太恰當,大家希望他拿掉相片,也只是勸他保護自己,這是網友的一片好心阿
https://www.bagusintl.com/
看到這篇熱烈討論好多天了。

首先要替樓主 jim_chang_tw 的正義心拍拍手,雖然他當時只想到拍下來,將沒公德心的人拍下來,好貼在 01 上,讓大家嫌;而不是當場給小孩一場機會教育(其實有些人並不是那麼好溝通的)。

如同先前一些網友提出的,小弟比較擔心樓主是否因此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特別看了一下兒童福利法(小弟不懂法律,還要專家來確認)就字面上來說,其中的第二十六條的第二款是否可被主張?若是,第三十五條和第四十四條就順便看一下吧。
潛水 ........
支持樓主 +1,

不會教小孩的父母該被批評, 不學好的小孩也該被批評, 小孩並不無辜, 況且沒人教就由社會來教也沒錯...!!



如果有人把文從頭看到尾, 樓主的朋友也出面證實這件事了, 小孩有無作錯事自已心知肚明吧....

pc
Hemmis wrote:
"以免我事後更改...(恕刪)
所以要先贊同樓主, 才能勸告樓主只勸告樓主就是給亂丟幫腔社會會亂, 就是因為太多人常年都用二分法處世!!! 難道現在國家風氣是這樣那進步在哪
stranger0429 wrote:
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我絕對反對亂丟垃圾
但是這個小女孩,我不能確定他有亂丟垃圾的事實(再次強調,我們只有樓主的單方面說法和幾張獨立的相片)
所以在確定之前,我不會指責他



p.s. 這篇文章主要不是要否定樓主,我也不贊同亂丟垃圾,可是小女孩及其家屬不一定會上01,我們不能對其"勸說",但是樓主的行為很明顯不太恰當,大家希望他拿掉相片,也只是勸他保護自己,這是網友的一片好心阿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jim_chang_tw wrote:
話說今天雙日節休假和...(恕刪)

~支持樓主!~支持樓主!~支持樓主!
不過也請您小心保護自己...畢竟這社會跟01站上一樣.......
事發當下有勇氣站出來的人很少...事後放屁愛賣弄的人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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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為鼓勵民眾檢舉,將檢舉獎勵金提高至50%以內,即罰款的一半,就是檢舉獎金!罰款1200元至6000元,愈難舉證罰愈多!如何拍照攝影檢舉,請打電話1999,環保局告訴您!
全國免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
~Bryan%
stranger0429 wrote:
我想在這邊回文的網友...(恕刪)

一點小建議:
要勸告/保護樓主最好的方法是正面鼓勵他的出發點...再委婉pm他建議事項,直接回文後果多半是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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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小女孩,我不能確定她有亂丟垃圾的事實(再次強調,我們只有樓主的單方面說法和幾張獨立的相片)所以在確定之前,我不會指責他...(恕刪)<-----------------另一個重點就是,建議園方多多增設監視系統,不然,建議樓主以後出遊都要帶高階DSLR,看到小孩子飲料快喝完時就開連拍..喀喳!喀喳!喀喳!喀喳!喀喳!喀喳!喀喳!喀喳(所以說D90&5DII的攝影功能的確是實用的啊)
~Bryan%
我覺得當場出言提醒小孩的父母應該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像我人在大陸呆了一段日子,也常常遇到這種事情,
像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丟垃圾甚至插隊......等等簡直司空見慣~
不過只要大聲說:不會吧大陸人怎麼那麼愛插隊!難道沒有一點國民教育的素養咩!
一般情形下對方雖然不爽,但是也算明白事理會當場改進,
不過聽樓主這樣說我也有點慚愧,
因為我說完他們的時候通常後面的會加一句:在台灣都不會這樣~
想做時代敗家男,花錢一定要夠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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