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位阿sir是怕真的擦槍走火吧~所以趕快把子彈用掉~不然人在情緒激動時~真的很難控制自己的情緒~想想以前在打架的時候..真的是停不下手來..所以他會開那麼多槍~應該是要發洩自己要忍受不住的怒氣吧!!
聽那群人的說話方式就知道不是 善良老百姓了而且錄影的目地是什麼??有點要找 波麗士 大人的麻煩的感覺開九槍是浪費了但是那群人的態度確實是錯了~==================我就有兩個朋友當波麗士他們都說: "拍尼當,搞蕭狼"他們當初的初衰、熱情 已經不見了因為可能隨便的盤查都會送掉小命==============不久前不是有兩個 波麗士查個 BMW 的車就有一個人上前盤查就被對方開門下車拿槍"掃射"
我先說我個人非常不喜歡警察 , 不過不是這次事件中的警察就這次事件中我覺得警察一點都沒有不對的地方1. 查身分 , 政府有給了他這樣的權利 , 警察行使沒有什麼不對 , 更不會有什麼擾民的地方 , 看個身分正了不起1分鐘吧 , 要是這樣的小動作可以抓到通緝犯或偷渡客等等的 , 我想是一件好事吧2. 沒帶身分證除非當事人離住所30公尺警察可以陪同你回住所拿 , 不然他有權利帶你回去徵訊3. 不服取締 , 又群起圍攻警察 , 一人開他一槍應該是ok的
Lutz wrote:其實我不懂為什麼要開接下來那八槍除非有被奪槍或其他立即性的危險不然依照他們的行為,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可以帶回去調查, 甚至拘留一至三天更別提還有妨害公務等罪嫌, 全部押回去就對了 可能怕壓制不住現場吧..直接拿槍托擊又可能會被告..多開八槍頂多寫寫報告..我之前服役的單位就有警察單位過來領9mm子彈!
警察用槍的時機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 為有受危害之虞時。查個證件機機歪歪,這種的不用對空鳴槍了,直接打死治安會比較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