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落腳哪邊沒興趣... 反正我在高雄~~只是比較懷疑程序的先後順序....怎麼是台北和六福村先蓋好設施後在評估飼養處?而不是先選好飼養處才開始建設硬體設施??這樣落選處的硬體設施不就要自己吸收興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