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athon0909 wrote:如果是國外早就被撞飛了, 因為不是斑馬線上(恕刪) 你可以去研究看看不是斑馬線可不可以撞飛行人麻煩看點法律好不好?坦白說 樓主禮讓行人是應該的 不禮讓才是有問題吧?這有什麼好上01取暖的?
White bear wrote:二,有車來了應該就馬上用手推去路邊,盡快排除擋路的狀況,而不是在那裏慢慢研究怎麼遙控汽失靈。...(恕刪) 原來過馬路,車來了行人要趕快閃,閃輸了或是有狀況算行人倒楣,好刺激,台灣有這種人真棒。筆記中麻煩您上路時給個消息,我躲遠點...
dennis10 wrote:特別用紅字標這一段...(恕刪) 不要再去模糊焦點了, 法律的問題自然有法院去定奪與判決 (但當需要法官的時候應該很多事都已經來不及了)重點是街道巷弄不是嬉戲與遛小孩的地方街道巷弄不是嬉戲與遛小孩的地方街道巷弄不是嬉戲與遛小孩的地方因為是重點所以要三次結案
johnathon0909 wrote:不要再去模糊焦點了...(恕刪) 模糊焦點是你吧我從頭到尾都是同一個主張馬路上,車子要禮讓行人馬路上,車子要禮讓行人馬路上,車子要禮讓行人好吧 我也講三次 結案 我再加個一重點吧一群大人跟一個小孩計較,不要臉那個計較我罵的就是誰,自己對號入座
dennis10 wrote:模糊焦點是你吧我從...(恕刪) 硬要把馬路嬉戲掰成是行人, 把錯誤的行為合理化才是真正不要臉法院判定也是講求前因後果, 如果你不把馬路當遊戲場會發生事情?另外別再說法官無法判斷是否為行人, 行車紀錄器會說話另外, 從沒人說開車不用禮讓行人, 所以你的主張根本不成立
dennis10 wrote:那你又為何放你的小...(恕刪) 一下說要禮讓行人,一下又說小孩不能在路上玩你是有人格分裂嗎?1.沒人針對小孩,是在說父母2.法規上車撞人也許是車輛責任比較大但現在是說看到車子來了,你還會緩慢的把小孩移到旁邊?基本上車進巷子時,我就先把小孩拉旁邊了駕駛連停下來都不用,有什麼問題嗎?
Yang咩 wrote:一下說要禮讓行人,.基本上車進巷子時,我就先把小孩拉旁邊了駕駛連停下來都不用,有什麼問題嗎?..(恕刪) 有人格分裂是你嗎?1.你一下主張說要放小孩到巷子玩(應該不需要引言吧),這是目前本樓一部分人反對的2.你又主張說車子來了,你有辦法把小孩拉到一邊 讓車子不用停下來請問你要如何辦到? 如果車子不禮讓的情形下?你有保握在巷子一輛車子衝過來時,你移動孩子的速度比車子快?你自己還要移動?我的主張很簡單車子應該要禮讓孩子 讓家長有足夠的時間移動孩子,這有什麼問題?難道要像一些人主張 以後車子來孩子大人都要拼命閃嗎? 不禮讓?
johnathon0909 wrote:沒辦法啊, 我的道...(恕刪) 你這是沒有信用吧 說話出爾反爾 麻煩做人的基本道德還是該有講輸了 麻煩就別多嘴吧 讓人看不起而已 而且我真的很看不起你這樣跟小孩計較的人搞不懂人格是怎樣才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