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能廢,要廢死刑要有配套措施大家都說國外沒有死刑,不會影響治安,但是國外犯了死刑的大罪,是要終身監禁台灣的無期徒期是假的,最多關20年就能提出假釋,台灣要廢死,那犯了泯滅人性的大罪,請判終身監禁,這樣我同意廢死不與人群隔離,那犯人25歲作奸犯科殺人,差不多45歲就能出來了這種人哪天不爽,就看你或我是不是遇到他槍口上,這種人心想反正我就是這樣人,殺就殺(不就跟殺雞殺豬一樣)大不了回去吃牢飯,老了就出來
反正不會被判死刑自然越來越多人敢犯極刑人類也只是比較精明的動物社會演變至今靠法律來規範什麼什麼不能做 做了就要怎樣然後重刑犯的法律約束力明顯變低了不但現在不能判死刑只要越兇殘越轟動的反而審判都拖越久甚至還有人道團體出來聲援有教化可能求從輕量刑有這麼多犯罪者的利多肯定會對社會與人心產生影響的
dinosaur6x6 wrote:當初有廢死集團江國慶...(恕刪) 聖人你好,聖人有沒有覺得台灣的聖人太多了點?有轉型正義的野蠻,就不許有野蠻的正義?台灣受害者的人權,受害者家屬的人權,都不在你考慮的範圍內。原諒證據確鑿的死刑犯是上帝和受害者家屬的事,送他們上路是法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