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S Y Hsu wrote:婚禮公證,是典禮,...(恕刪) 某些網友,在意的不是小孩如何如何那 只 是 煙 霧 彈說穿了不過是想偷渡,找個理由酸而以關心臺灣?別傻了。跟它們講道理?跟眼睛只有兩種顏色,打的字只會兩種顏色,講道理?
水云 wrote:其實〔蘇祈鱗為國爭光,讓二歲小孩子在總統府裡滿場跑,是兩件事〕這句不會有人聽得懂的啦大家還會跟你說︰【你跟 2 歲小孩計較什麼呢 】我先聲明,我不知道該如何教(尤其是這樣的)小孩,所以我不生 果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強過一代,當初你父母就沒你這麼會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