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告不成吧,一來不是你沒告知要取消交易面交,二來不是他匯款給你了但你卻不把物品給他,所以這是無法成立的就好像交往不代表會結婚呀,只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之前,其中一方都有權利反悔離開的,並沒有說答應要跟妳結婚就是一定要娶妳的,妳也可反悔離開交往中的對象,反觀之,對方也可以反悔離開妳,這樣說你應該很清楚了雖然或許幾百元對你真的很重要,但怎麼當初輕易的就先答應對方呢?如果對方沒下標,那你就只是讓對方覺得你沒信用,如果對方下標的話那就會出現負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