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steakxboxone wrote:以前我都捐孤兒院和宗(恕刪) 流浪動物可以捐助食物,無家可歸的寵物其實蠻可憐的。宗教團體就免了,不管是廟宇佛寺教堂,都沒必要捐錢,去拜拜,當場地使用費,香油錢添個五十一百就行了。宗教人士成立的慈善團體可以捐,沒有問題。我捐的台中惠明盲校是牧師成立的;幫助智障人士和更生人的花蓮安德啟智中心,是神父成立的。只要真正有在做事的慈善團體都可以捐款或去當義工。有些慈善團體會回收過氣政客當董事之類的職務,這種的我不會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