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n wrote:
真的要搞應該也不會...(恕刪)
這官方理由我是不信啦

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
1960年5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提出“為了加速掃盲和減輕兒童學習負擔,現有的漢字還必須再簡化一批”。 196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1975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擬訂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1977年10月,國務院批轉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關於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請示報告》 ,指出《草案》可以在《人民日報》以及省、市、自治區一級報紙上同時發表,徵求廣大工農兵群眾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見。其中第一表的字,已在群眾中廣泛流行,可在圖書、報刊上先行試用,在試用中徵求意見。 1977年12月20日,《草案》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日報》及各省、市、自治區一級報紙同時發表。 《草案》共收簡化字853個,其中第一表248個,第二表605個。
由於“二簡”中的簡化字有些還不夠成熟,很多字僅在一個地區、一個行業內流行,“約”而未“定”,“俗”而未“成”,試用步驟又過於急促,再加上不少字簡化得不合理,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評,因此不到一年就停止試用,轉入討論、修改階段,但經過許多年後仍遲遲未能定案。
“二簡”中雖然有一部分簡化字比較合理,對識字教學有積極作用,但是正式公佈這批新簡化字,對出版物特別是字典、詞典、百科全書以及電子計算機的漢字庫等,都會造成很多困難,再考慮到很多人希望漢字字形相對穩定的心理,因此1986年1月召開的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建議國務院批准正式宣布廢止“二簡”。
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同意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決定立即停止使用“二簡”字,並指出:“今後,對漢字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於社會應用。”
“二簡”字不過試行了一段時期,就被廢止,但廢而不止,仍在社會上流行。例如城鎮街頭到處可見的餐廳的“餐”多半寫作“ ”,其他如“ (煤)、 (漆)、 (賽)、 (演)”等“二簡”字也經常出現,影響了社會用字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