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客You wrote:
今年打牌依舊是出現...(恕刪)
台灣麻將除了天聽和地聽有獎勵(額外的台), 其他時候聽牌都沒有, 既然沒有獎勵何來義務不能槓牌呢? 任何人手上有三隻一樣的牌, 不管是自己摸進來的或是別人打出來的, 出現第四張一樣的牌, 都有槓牌和從牌尾再取一張牌的權力. 任何遊戲, 記得只要是符合公平原則就對了.
而如果這個討論是你對"聽牌"的定義不清, 做的其實是聽牌後離開座位去看別人的牌, 那叫做"眼牌", 用意兩個, 一個是嚇唬對手讓他們閃牌而失去聽牌機會, 第二個是檢查牌桌上有沒有作弊的行為(在你不熟悉的場子更要這樣做, 不過跟不熟的朋友打牌就是笨了). 眼牌之後你不只可以看三家牌, 連對手暗槓的牌和尾八墩的牌你都有權利翻開來看(不過去看尾八墩的牌是比較那個一點了), 既然你有檢查牌的權利了, 你自然就只能一摸一打而不能有碰槓吃等轉牌的行為(宣告天聽或是地聽也一樣不能換牌了, 不過跟眼牌不一樣的是如果你宣告天聽地聽後轉牌, 並沒有失去胡牌的權力, 只是不在有天聽地聽加台的獎勵(自願放棄)). 這也是因為"公平"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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