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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同性結婚嗎?( 統計結束OK25票NO38票)

蜜小雪 wrote:
OK~~
我尊重個人選擇的權利!

但是我不贊成為了這個去修改教育制度改變傳統!!

它可以是例外的附屬條件,
不能為他改變現有的傳統!!

推...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請問你妳支持同性結...(恕刪)


ko
可以,但不能認養小孩,以免影響下一代~
eh9177 wrote:
可以,但不能認養小孩...(恕刪)
這個我接受


沒有完整配套前 不能領養
必免 小孩在學校被言語霸凌
bakafish wrote:
說自己是支持同性婚姻,那不過等同掩耳盜鈴


這話說得好


因為實際就是大家內心就是反對的多


說正格的
開特例已經是最大的道德寬容

--
FB看到一篇
吸過大麻一輩子禁捐血

愛滋患者卻沒這條

愛滋來源大宗自己上網查哪來的

開放民法?
想到就火大

bakafish wrote:
既然要給同性結婚的權利,那就是同性婚姻比照異性婚姻,享有相同的權利義務啊
如果不是完全比照,另訂專法和一堆細則來規範,那不過等同掩耳盜鈴


因為同志的條件 無法完全適用民法,

民法裡很多地方都是父母要怎樣,夫妻要怎樣,父要怎樣,母要怎樣,夫要怎樣的,

請問同志如何適用?? 還是說同志可以派代表 誰當夫誰當妻嗎??

到時法條必改成雙親一 ,雙親二; 配偶一 ,配偶二之類的,

母法一改 ,子法如戶籍法也一定改,

影響所及身分證上的性別欄取消,父母欄改成雙親一 雙親二,

就為了少數人,而讓大多數人必須做如此大的變動 ,請問符合比例原則嗎?

更不要講還要修法,增訂人工生殖法讓他們領養生育小孩了,

另訂專法則簡單多了 可以用"准適用"的方式,

既不會改變異性戀的傳統價值 ,也可以避免同志適用民法的矛盾,

這是雙贏的方法,卻被少數人汙衊成專法是隔離,

硬要去修多數人使用的法條 還在立院強行過關,

這是少數人霸凌多數人....
我投NO

我尊重每個人的選擇, 不管愛同性愛異性愛貓愛狗愛多元成家愛卡通公仔
但是不代表我認同
對我來說, 我無法認同同性結婚.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請問你妳支持同性結...(恕刪)


no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no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請問你妳支持同性結...(恕刪)
OK的,別人要怎麼愛,關其他人什麼事。
神阿!請保佑看帖亂回帖跟亂移文的人,手機掉馬桶,鑰匙也掉進去,最好人也掉進去,阿彌陀佛,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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