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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多寶寶被彪形大漢惡意推倒,如何揪出施暴者?

dean_c wrote:
昨天帶寶寶去政大操場...(恕刪)


這種高度差怎麼推

停住蹲下來推嗎

手長過腰...

誰手短不及腰的
心頭滅却
都不會檢討自己的媽媽
放小孩在操場是正確的嗎?
以為有小孩就無敵上來討拍
這跟遛狗不牽繩有什麼差別?
你說你跟在你小孩旁邊,還不是影響到人家了
就只會說別人是莽漢

dean_c wrote:
昨天帶寶寶去政大操...(恕刪)


希望寶寶平安沒事

我偶爾會帶侄子去學校玩溜滑梯

前兩天才去過 平日學校操場人不多

即便他已經兩歲多

我也是盡量把他牽在手上

完完全全確定沒人我才會偶爾放手

我一定是站在他後面

操場可以跑步可以散步

但是不是兩三歲小孩合適活動的地方


因為我平常就有在跑步 最討厭的就是把國小以下的小孩丟在操場的家長

因為危險性真的很高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請貼照片跟驗傷報告。若屬實網路上搜索大隊會幫你找出來討伐,如有捏照後果自負
我一點都不驚訝,我只能說...

在美國那段時間,帶三歲的小朋友去公園,光是進入停車場,小朋友就可以下車跑跳,因為周遭的汽車,腳踏車,行人,跑步者,絕大多數都會注意到,並且禮讓小朋友。

回來台灣之後,就算進入公園步道/跑道,我仍然不敢讓小孩自己隨意跑跳...

除了不懂得禮讓和會跟小孩搶路的大人之外,還偶無視到處都是人的衝刺中全副武裝腳踏車騎士,沒有上繩的大狗與不負責任的主人,更多走路不看路的路人甲乙丙丁...

有空去各大學走走,多少雜耍社團的年輕人,在練習的時候完全無視周遭人群? 甚至連砸到人要賠償的概念都沒有?

而自己幾個月前也遇過一個大學生,除了跟三歲小孩搶路之外,還硬生生的把三歲小孩手中的傘撞開。 路沒很窄,但是好死不死剛好檔到這位年輕大學生的路。 一個正在學習撐傘的小孩,拿的也是小朋友的小傘,有必要這樣撞開他嗎? 被抓回來斥責之後,也只會低頭直說不好意思...

我在其他幾篇文章也提過,在台灣,沒有多少人走路會注意到路上有小孩,更沒多少人會主動讓路給小孩。 無論是十幾歲的少年,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三十幾歲的青年人,四五十歲的壯年人,鮮少有人會主動停下來,讓小朋友安安心心的先過去。 如果遇到窄路,例如狹窄的人行道,更是直接擠過去,鮮少有人會停下來,或是繞過去,讓路給小朋友...

這跟有小孩無敵大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這是最基本的尊重,尊重一個比自已弱的人,並懂得給予機會,讓其茁壯與成長。

別忘了,今天你看不到路上的小孩,不願意禮讓路上的小孩,哪天你出社會,就不要抱怨為甚麼上面的老闆看不到你。 你看不到弱者,一如上司看不到你這個新鮮人。

所以囉,光是看到前面某些人的回應,版主的經歷我根本不會訝異。

公園是公園, 操場是操場. 請不要混為一談.

意圖偷竊是無罪. 意圖是無罪.

美國小孩獨自在家,父母是有罪.

請不要將同理心, 無限上綱.


最討厭, 將小孩放在公共區域嬉鬧.

這不是你家的客廳.
被推開受點小傷算是非常幸運的一件事。上個月有一位父親拉著小孩子玩不小心往後坐就把那個小孩給坐死。你家小孩如果被那位跑者直接撞上的話沒死也半條命。

事情剛發生氣憤難免,等你心平氣和之後再好好想想小孩是被推開好還是直接踩過去好。
前面一些人的回應讓我想到印度那些強姦犯怪說女生穿得太暴露所以被強暴活該


小孩子就不能去跑道上這是甚麼歪理
媽媽就在旁邊不是嗎?
而且操場上算是危險的地方嗎?

一堆人在說小孩子可能衝出來...
一歲多的小孩是能衝多快...
而且媽媽就在旁邊

而且一般人不小心撞到或者怕撞到而把小孩推開之後都會聽下來看看

這裡講的好像是媽媽和寶寶才是壞人一樣

快樂上學去 wrote:
公園是公園, 操場是操場. 請不要混為一談.

意圖偷竊是無罪. 意圖是無罪.

美國小孩獨自在家,父母是有罪.

請不要將同理心, 無限上綱.

真的不知道你的重點為何。


在國外,

無論是公園還是操場,也可以是人行道上,狹窄的田間小路,

或是樓梯間,電梯內外...

大人總是會主動「停下來」禮讓身邊的「陌生小朋友」

這與「公園是公園, 操場是操場. 請不要混為一談」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這也與「無限上綱」沒有任何關係。


因為,剛剛說過,這只是一個「最基本的尊重」之表現。

三四歲的小朋友,無論體能與身體控制能力,都不如大人。

而禮讓一個三四歲的小朋友,是如何會跟「同理心無限上綱」扯上關係?

很難想像,是什麼樣的心態才會想要跟三四歲的小朋友搶路?


至於把小孩留在家裡,這跟這件事有什麼關聯?

此外,在台灣,多少父母把小孩獨自留在家裡?





快樂上學去 wrote:
最討厭, 將小孩放在公共區域嬉鬧.

這不是你家的客廳.

公共場合分很多種。

公園,操場,海灘都可以是公共區域。

博物館,科學館,圖書館也都可以是公共區域。

你自己剛剛才提到「公園是公園, 操場是操場. 請不要混為一談」

但是你卻在這裡把所有公共場合混為一談...


此外,

我了解你討厭小孩在公共區域嬉鬧。


但是不得不請問一下,

你討厭年輕人在公園,操場,海灘嬉鬧嗎?

他們如果可以嬉鬧,為什麼小孩不能嬉鬧?

年輕人可以在海邊生營火,可以路邊烤肉,

也可以在公共場合放大聲音樂,可以大聲聊天...


但是小孩不能在公園嬉鬧?

他們的聲音再大,會比這些年輕人大聲嗎?

他們的動作再大,會比那些年輕人大嗎?




別忘了,就算是墾丁,那不是年輕人自己家的客廳吧?



所以囉,我才說,看到版上某些混應,讓我對於版主的經歷,絲毫不驚訝。

Molonlabe wrote:


真的不知道你的重...(恕刪)



還好還有像您這樣的文
看完一些人回文真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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