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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1 不起訴處分 及應變方式~)終於輪到我了....著作權到案通知~不過.....這部我沒下啊!!!

sendakgg wrote:
不然電腦讓你檢查啊!...(恕刪)

版主是自行提供檢查的,自己將電腦送至分局去就行了

Gugugu wrote:
刑事什麼時候證明沒...(恕刪)


無法證明樓主有下載

就無法判罪不是嗎
今天去開完檢察官的庭了,跟檢察官說家裡有wifi有可能被盜連,結果居然跟我說有開關要打開才能下載,我還當場真想笑,小弟搞電腦玩電腦10多年了,,還第一次聽到有人說這樣xd,後來我回答檢察官,依我了解並不是這樣,結果檢察官還回我,可是依我上課也不是這樣,當下還真想問他究竟上什麼課,又什麼開關才能下載讓我打開眼界一下我搞電腦10多年都不知道的東西
後來最後也只問所以你要不要和解嘛,我回了我沒下載我不和解!
以上也只有這些後來雙方牽完名就回家了

是說國家這些官是不是真的需要多補充這方面知識,不然這些回我的答覆讓我真的想當場搖頭
檢察官有說是什麼東西的開關嗎?

其實你也不要為難檢察官了

這東西他根本沒用過

完全不了解的情況下

要他來評斷是非

真的是很辛苦


但是這種沒有直接證據的案件

已經發生這麼多案例了

怎麼不直接判無效?


achsinzk wrote:
檢察官有說是什麼東...(恕刪)


檢察官 根本也沒說是什麼開關
他只說WIFI要有個開關打開才能下載(聽他在放屁= =應該是以為我不懂所以這樣唬)
後來我只跟他說 依我了解並不是這樣
檢察官也只不削的回我 依我上課也不是這樣阿(還真讓我想知道 到底他是上哪門子的課= =")
後來我看到他的牌子我才明白我還是原諒他的無知好了..
因為它前面牌子放著 實習檢察官 = =" 是一位大約40歲的檢察官女的
因為看到那個想說 應該剛考上而已 什麼都不懂 所以我也沒跟他多說什麼了
之後他就問對方(對方沒有代理人是一位阿伯應該是老闆)
問他有什麼意見嗎 結果他也只能回答 可是查到的IP位置是我們家
後來檢察官就問我所以你要不要和解
於是我回答了 我沒有下載我不和解!
就這樣結束簽名離開了 整整過程只有10分鐘吧= ="
至於之後要起訴 不起訴 隨便他了 反正對方是台北人
案件已經被我移回來高雄了 他喜歡這樣跑來跑去就讓他跑吧
至於證據只有一個IP到底起訴了 會不會被法官打槍證據不足 我是不知道
所以最後就是隨便他囉 反正沒下載就是沒下載 他要搜索歡迎有合法搜索票就來搜索

洪小齊 wrote:
今天去開完檢察官的...(恕刪)


怎麼聽起來警察和檢查官都 "傾向" 要被告合解 快速消案?

這樣子台灣的檢警系統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sendakgg wrote:
怎麼聽起來警察和檢查...(恕刪)

因為他們也懶得寫判決書,加上和解能有更好的業績吧
sendakgg wrote:
怎麼聽起來警察和檢...(恕刪)

檢察官平均一天要結兩個案
複雜的案件就用掉好幾天
小案當然雙方自己處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洪小齊 wrote:
檢察官 根本也沒說...(恕刪)


聽你這樣說感覺很恐怖耶

哪一天法官還是檢察官

因為自己對網路不懂

直接獨斷IP是你家就要你負責

那不就衰死了


其實我更想問的是

大家都說那些業者是用BT上面撈下來的IP

當作追查來源的證據

是否有什麼依據可以證明業者提供的IP確實有上傳下載

版權影片的證據?

難不成業者說某IP有上傳下載

就可以當作證據?

隨便弄個IP截圖 加上中華電信追蹤使用者

這樣就能當證據?

這是不是也有問題阿?


achsinzk wrote:
聽你這樣說感覺很恐...(恕刪)


所以目前來說 只有IP是不能當證據的
也就是說 他只有IP的情況下 是不能幹嘛的
IP在你家 不等於就是你家的人下載
也有可能電腦中毒被當中繼站跳板 或者WIFI被盜連使用下載檔案
都會顯示出是你家連外的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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