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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賣車、分地....讚
賣的不夠倒貼嗎?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這月爸爸過逝沒有立遺囑.媽5年前過逝
遺產有2塊土地.4名子女繼承
大哥跟爸住一起.說照顧爸爸要分一塊地
另一塊地給3人繼承.
我主張每塊地由2人繼承.要公平.
如果大哥堅持他個人拿一塊地
我辦繼承就不蓋章.
遺產讓它僵持不處理.
還是上法院請法官判決遺產如何分配
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我的車賣掉還車貸.目前只騎機車)


你在法律面是有權平分的

權利義務是相對等的,,,4名子女要補貼大哥照顧爸爸的費用,才有資格來均分
不然大哥多分 我是覺得OK

有形的金錢容易,無形的付出照顧才是最累的

真是人情悲劇,人家三萬養家養老人~~什麼叫老人顧小孩~你照顧老人~人家也會顧你小孩意思不是一樣~老人在世裝可憐說無法照顧~死後財產要人家拿那一份是天經地義~~這是世道不存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但是過年過節回家肯定不算是照顧父母.


4人繼承2塊地?
地不是用塊來繼承的, 是用面積來繼承的!

爭產第一部曲....法院訴訟!
所以上法院的話....
理論上是共同持有,平均等份
也就是說假如這2塊地共100坪, 4人各分25坪, 至於每人應持有1/4的持份在哪區塊,方位...等
跟法院無關,只會請你們自行協調

如果想要簡單俐落的行使專有的處份收益管理權, 就只有分割一途!
分割? 就在上演爭產第二部曲.....產生另外一段扯不清理更亂的劇情出來
若平和分割, 不知分割後的面積是否具有足夠的經濟(使用)價值?
若無?

爭產第三部曲已悄然開幕
若要處份收益獲利, 就得合併來共同處份! 那又會再來一段纏綿悱撤的劇情戲出來

另外...上法院時
你哥若主張扶養權, 你哥會請你們3人將應負擔的扶養金結算給他(法官判准的機率很大)

個人想法:
你哥獨自扶養你父親是事實, 論情理法,他多分一點來彌補過去多年來多重壓力是應該的
但一人佔一半似乎...也太多了一點
建議:
他分2/5, 餘三人各分1/5
http://tw.myblog.yahoo.com/jw!2EQRszPCQ0APkHGzE8HzJ.Qd
以前阿媽分財產給爸爸那一代,就是長孫算一份,大伯家算二份。

JasonStock wrote:
世上最傻的事情就是留遺產!
錢,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何不在生前花完圓滿一生?!
留下來只會使貪婪讓仇恨加深, 自己的後代何必這樣殘害



我很認同藍色這句話,

問題就是,人沒那麼厲害,算得剛剛好,爽爽花完就掛了,

怕花太爽,錢花光了,人還沒死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恕刪)


快去告啦!

上法院,請律師,纏訟多時包你爽歪歪,

有錢買賓士,沒錢沒閒顧老子,分財產時說車賣了換騎車,

你出生就是來等你老子死掉分財產的喔?

難怪人家說: 生兒育女是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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