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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日本的陪審制度


cckm wrote:
所以,是應當對此修法還是要繼續痛罵不合己意的法官???
當法律給予法官解釋法條的權力時,
法官就是有權這樣做.
不可能訂個讓法官擁有解釋法條權力的法律,
卻希望法官都按照已意去解釋.........(恕刪)


您似乎對台灣的司法界 非 常 不 了 解

昨天還說法官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
今天變成是法律賦予法官解釋法律的權力
有意見要去找這樣訂的立法機關而不是罵法官

請問哪一條法律賦予法官解釋法條權力呢?

台灣司法界的問題是法官造法太嚴重
法官可以曲解法律到變成創造新法律
立法單位的本意完全被曲解卻拿它沒轍
因為民主國家都說要立法司法彼此獨立

而台灣司法權獨立到背離社會自成體系
人民完全沒有反抗他的機會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今天變成是法律賦予法官解釋法律的權力
.........
「您大概不知道
法官就是有解釋法條的權力」

那不就是您說的嗎???


法官的權力都是法律賦與的,並不是當上法官就自動擁有無上權力,
法官犯法,一樣要受法律制裁.

至於到底哪條法律讓法官有解釋法律的權力,
要不要申請釋憲?
法官造法太嚴重,
立個法縮限一下如何?
立法權在立院手上,
法律不周延,不找立院卻找上法院???

我們到底是要一個法官皆包青天,檢察官皆聖人的人治社會,
還是法律周延,權力相互節制的法治社會.......


立法單位的本意完全被曲解卻拿它沒轍

立法單位的本意是什麼,誰說了算?
是大法官,還是某某律師某某名嘴?

Gugugu wrote:
您似乎對台灣的司法...(恕刪)


所以立委一直要限制監察院

司法不壞財團不愛對嗎?

cckm wrote:
應該先定義一下什麼...(恕刪)


看看監察院彈劾案就清楚了對嗎?

cckm wrote:
政黨票也很明確.....(恕刪)


那會?

影響的到不分區排前面的嗎?
民粹國家要搞陪審團制度?算了吧,哪天被冤枉的人被審判,只因為陪審團看他不爽就被判有罪,那請問到時司法改革冤案是要改革司法人員還是改革老百姓啊,台灣人這種罪不理性的人民最不適合陪審團
什麼該改革?是什麼環境會養成民粹的人民、那就是該改革的禍首了,司法改革的是讓制度更周全完善、改革的是制度、不會有針對性,會提個案是凸顯制度漏洞。至於你說不適合陪審制度的理由,任何國家人民都不該有原罪,原罪也是種歧視,陪審制度是避免個人陷入理盲、沒有個制度是百分百不會錯的、讓制度更完善是現代人責無旁貸的使命。
cckm wrote:
那不就是您說的嗎???

法官的權力都是法律賦與的,並不是當上法官就自動擁有無上權力,
法官犯法,一樣要受法律制裁....(恕刪)


孩子
偶只說法官有解釋法律的權力
沒說法律賦予法官解釋的權力
這種理想化的想法是您說的喔

現實是沒有法律賦予法官解釋權
但是法官根據司法獨立自己弄出一套體系
自己賦予自己解釋法律的權力
因為司法獨立外界根本無法動搖它!
別傻傻以為法官犯法一樣要受法律制裁
除了嚴重的貪瀆案件
法官違反一般法律是 完 全 不 受 制 裁 的

舉個實際的例子
如果您發現台北地方法院違法請問去哪裡告讓它接受制裁?
答案是要在台北地方法院告
由它自己審自己有沒有違法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cckm wrote:
立法單位的本意是什麼,誰說了算?...(恕刪)


您果然外行啊

法律在立法的時候
提案的立法委員都要附上立法理由
說明是怎樣的原因寫下這樣的條文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台北会社員 wrote:
清朝咸同年間,湖北...(恕刪)

果然沒有那種只有優點沒有缺點的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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