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DDDDDDD wrote:不要再私訊我了!!...(恕刪) 你這樣很麻煩A~~你又要下指導棋~~又不準私訊!!我也覺得貓貓的建議很好!!選舉到了各黨都需要婉君~~好生意呢!!我本來對比林志玲美三千萬倍的阿惠照片很有興趣~~後來聽落落長說他比金城武帥五兆倍.......我很相信他應該是外星人~~不住在同一個星球~~
XDDDDDDDD wrote: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恕刪) 有點不妥,每個月十萬收入所得稅扣不少,如果有八百萬建議七百萬轉移至海外成立境外公司,剩下一百萬成立非營利組織,自己掛義工不支薪,但由組織提供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交際費,其他消費掛組織文具費、雜支,錢快花光就從境外公司以捐款方式匯回台灣,這樣就不會被課到多餘的稅費還可以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