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Cheng wrote:
"日治時代"應該是近幾年才有的說法,
家中老一輩受過日本教育,日語流利的長輩們,
習慣以閩南語稱"日本時代".
至於"日據時代"... 當然是2000年以前 教科書與官方文書 "政治正確"的說法.
t30314 wrote:
應該直接講日本殖民時期比較正確,清朝統治台灣,台灣漢人並沒有說有和別省人民差別待遇,科舉也能考,也有武官被升為太子太保,可見清朝是把台灣當領土來當統治,日本打贏清朝,把台灣割讓,以當時的國際法並沒有錯,歐美也這樣搞,但日本統治台灣,卻是採差別待遇,台灣人民再參政、就業上都明顯是二等公民,並不能算把台灣視為領土,而是殖民地,這樣用殖民時期來講比較客觀。
所以回歸根本
就是一個族群為了能順利婊到阿藍
連自己最主張的本土主權意識都可以放棄
甘願做個日本順民
還會幫忙拿國際法出來表示效忠天皇之心
日據是自我安慰的說法
日治是自甘墮落的說法
我的看法跟t30314的看法接近
日本殖民時代是最客觀的說法
而日本時代則是中庸,各方都不得罪的說法
Aznsilvrboy wrote:
荷蘭東印度公司(VO...(恕刪)
如果沒記錯的話 這家公司當時在台灣只是把台灣當成一個貿易據點而非殖民地來統治
雖然這家公司被荷蘭政府默認海外的殖民權 但不表示他駐紮的地方就是殖民地
殖民地的定義可以看一下:
殖民地(舊稱植民地)是指由宗主國統治,沒有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方面的獨立權力,完全受宗主國控制的地區。廣義的殖民地還包括雖然擁有行政機關、軍隊等國家機構,但經濟、軍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別國控制的「半殖民地國家」、衛星國和保護國,以及委任統治地、託管地,以及殖民主義國家在這些地區設置的「海外領地」、「附屬地」、「海外省」等。
既沒對台灣人徵兵也沒對台灣人課稅更沒要台灣人說荷語 當然 連司法單位都沒有
簡單說 對台灣沒有政治干擾 經濟管制 文化干涉 軍事要求 這樣能算殖民嗎?
與台灣人就只是單純的貿易往來而已 荷蘭人在當時無論在實或在虛 都沒把台灣當成殖民地過
被一支流亡而且武器又落後的軍隊擊敗 真的把台灣當殖民地的話 事情不會這樣就算了吧
pingyingtu wrote:
支持日治的理由:
台灣是依據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
支持日據的理由:
馬關條約是不平等條約,日據反映了台灣被殖民的事實。
如果這兩者的共識都是馬關條約,那這是一個戰敗才簽的不平等條約有什麼疑問嗎?
難道當時中國簽馬關條約也換到很多好處?
日治:大體上是一個很中性,不帶感情的詞彙,治為統治,治理(但是在中文的語境下,有時候又有正面的語義,比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不涉及到好或者壞的價值判斷,不涉及到民族主義,只是描述台灣接受日本統治這麼一種狀態,也就是說在這種語境下,台灣人是不站在任何立場,甚至不站在台灣本身立場來描述那一段歷史。
日據:是站在台灣被日本據有這個角度,台灣本身不具有主體性,只是被據有的一個物品,強調的是從本來的主人處被強擄走,現在終於被原主人收回這種感情,使用這個詞,表明現在政權佔有的合法合理性,因為彼佔有則為據,我佔有則為光復。也暗含了台灣不具有主體性,只是原主人之一部分的含義,這個語境實際上是大中國主義的語境。
日殖:這個詞即強調了日本統治的非法性,即其為殖民,又去除了使用「據有」這種排除台灣主體性的字眼。
如果我是台灣人,大概會傾向於使用日殖這個詞彙
靈魂守衛 wrote:
如果沒記錯的話 ...(恕刪)
VOC可是被荷蘭國會正式授權的特許公司. 不是被荷蘭政府默認在海外胡搞瞎搞的公司. VOC當然有把台灣當成殖民地來統治. VOC指派了臺灣長官(Gouverneur van Formosa)來治理台灣並要求所有的部落必須對荷蘭宣誓效忠. 另外還有課稅. 要立法? 長官說了算. 要宣戰? 長官說了算. 台灣長官代表VOC行使所有政府的權力.
軍事要求? 台灣原住民被當成民兵來用. 跟著VOC來台的傳教士們除了傳基督教以外還設立了學校來教當地人如何讀書還有寫字(使用羅馬拼音). 荷蘭人也有實驗試著教小朋友荷蘭語但後來因為成果不如預期就放棄了. 台灣的歷史上的確有一段時間是名副其實的荷蘭殖民地. 如果你用英文Google可以找到很多相關資訊. 這是西方普遍承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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