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小章魚 wrote:
我一個我堂妹的狀態好了
1.結婚沒離婚
2.有小孩,前一個男孩已經沒有聯絡了,後面這個女的已經國中了
3.有吸毒竊盜前科(治療斷斷續續,偷竊也是斷斷續續)
4.沒有在賺錢
5.不想待在娘家,因為有說:受不了
6.從來就沒有照顧過小孩
目前呆在新北市跟一個粗工同居,戶籍在南部
不離婚的理由不明,因為已經無名也無實了
我叔叔自身難保,還要去管這個已經嫁出去的人
曾經有社福單位要來協助,但是被它父親拒絕了
它父親就我看到的部份,只是一個毫無責任感的人
所以對她的未來,完全沒有幫助
我忘記了,之前有問過社福單位,但是最終的結果
還是要它父親同意
堂妹戶籍地的警察也有打電話過來關切過,但是卡在這個完全不懂事的父親
也只能等我叔叔掛掉,我看才能恢復正常的機制。
法規是死的.人的腦袋是活的.可以找方法.
偏偏遇上個死腦筋....

我還聽過有個病人拒絕辦低收是以為將來有錢時要還給政府..
也有講果報.不敢受人恩惠之說..
不過這些都是少數.最多數的還是自知不符規定.審不過.
但他也不講明.你盡力幫他.他一邊說希望能申請.一邊消極不配合提供財產資料..
很多東西旁人能幫助的有限.
當事人自己有覺悟較容易走出困境度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