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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日警交手記(1/31更新,完結篇)


miwabear wrote:
候さん花錢消災就當學...(恕刪)


一口氣嚥不下呀!

幸虧扳回一城。
台北会社員 wrote:
一口氣嚥不下呀!幸虧...(恕刪)


侯san,

你有拜師柯南吧? 要當私家偵探可能得到steven Seagal的道館裡
磨練磨練比較妥當吧?

台北会社員 wrote:
一口氣嚥不下呀!幸虧...(恕刪)




哈哈哈


讚啦

但是你之後還是少出現在那一區為妙
簡直是電影情節,開板的板大真了不起…神人…沒幾個人做的到…

台北会社員 wrote:
前情請參考本篇我癡癡...(恕刪)


看完最新更新
酷阿
太厲害了

簡單平凡就是幸福。 心是一塊田,快樂自己種。

台北会社員 wrote:
一口氣嚥不下呀!幸虧...(恕刪)


よくやりましたね。(拍手)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抓到馬伕可惜無法抓到背後龐大的犯罪集團

會社大寫的跟小說一樣刺激了

這五分不給不行!
台北会社員 wrote:
前情請參考本篇我癡癡...(恕刪)
期待後續

高級書僮 wrote:
抓到馬伕可惜無法抓到...(恕刪)

不過還是要注意安全
感覺可以拍電影了
要不要聯絡魏導,
片名:殺你全家之太陽旗大復仇

台北會社員 wrote:
前情請參考本篇我痴痴盼望的警察沒在當下趕來。臉上淌著血,身上的傷算是白負了。就在我和朋友心灰意冷的時候,警察總算姍姍來遲。兩名警察,一老一少,漫步過來。沒警車,沒機車,連自行車都沒有。如果只是警察反應緩慢,還則罷了;此後警察的對應方式,才真讓我感嘆「天下的衙門都是一樣的」。警察看我臉上的血,猜出我就是那個報案的人了。「你是報案的?」我點點頭。「犯人呢?」「跑了。」警察帶著我們往派出所去,一路上問我事發經過。我腦子總算冷靜下來,邊走邊交代事件過程。到派出所的路程大約三百米,警察們來現場卻走了七八分鐘,讓事件從原先的錢財糾紛,升級成了傷害案件。這也讓我從原先「兩萬五變成七萬」的單純詐騙案描述,加工加料,把人、事、地、時、動作都要交代清楚,挨了好幾拳還能說得出這樣複雜日語,我這幾年日本沒白待了。到了派出所,老警察幫我做簡單的護理,年輕警察幫我做筆錄。警察煞有介事地寫了幾個字,畫了一點圖。仔細看,這所謂筆錄,是一張白紙。「怎麼辦,這成了傷害事件了...」年輕警察搖搖頭,順便探探我的口吻。我苦笑著。老警察也開口了:「侯桑,我看,犯人都跑了。新宿這地方你也知道的,這種中國人很多,根本不知道從何抓起。」年輕警察接著說:「怎麼樣?要不要報案?我只能把話說在前頭:抓到人的可能性...很低。」明白了。這是暗示我別報案了。不知怎地,當時的我,一心認為麻煩是自己惹的,害警察奔波實在過意不去,警察伯伯沒斥責我幾句,我都該覺得恩重如山了。「嗯...知道了。您們繼續努力,儘量維持這裡的治安,希望這事情就到我為止。」警察看我有放棄報案的意思,樂不可支地說:「那當然!一定努力!」我逐漸冷靜下來。警察安排救護車送我到醫院接受急診,我的朋友只有陪著我一起去。人生第一遭:遭毆打、坐救護車,全都給了日本。救護車送到了醫院。當班的醫生是個年輕女大夫。我接受腦斷層掃瞄,女大夫看了結果後,安慰我「腦部沒事(大丈夫)」。「當然大丈夫!一天下來都沒用腦,跟新的一樣,哪可能有事!」「是的...啊!不是不是,您當然是用腦的,哈哈,您用腦的...」女大夫忍不住笑了出來,惹得在場護士全都笑成一遍。就這樣,一個雞飛狗跳的晚上結束了。戰果是:鼻樑骨裂開、額頭兩針,以及滿室年輕女醫、護士的笑聲。第二天,我聽從醫師指示,不去上班,接受專門外科醫生的檢查。我發郵件給客戶,說我「遇到交通事故」,想請一天假。客戶立刻打了電話給我,口吻很是關心,問我受傷狀況。「鼻子撞得骨折了,比以前帥多了。但腦子很好,新品!」客戶看我照常談笑,知道我不算太嚴重。兩人嘻嘻哈哈地說完了電話。早上到醫院,這下才發現笑不出來。外傷情形沒有變化,鼻樑沒移位,醫生的判斷是「暫時無須做手術」。昨晚急診到今天的複診,各種檢查花費一共是七萬多日幣。這下可好,醫院算是替詐騙集團「代收」他們沒騙到的七萬了。看官須知:一些剛在日本工作的新人,月薪實際拿到手,也就是十五、六萬。七萬,幾乎是這些職場新人半個月的薪資!我付完了錢,一肚子怒火又升起了。醫療費七萬、一天沒工作,XX萬(不好透露我的酬勞)。這是我該承擔的?話說:我日本所得稅也沒少繳,日本警察保護我這個外國公民,也是理所當然。可是昨晚的一場惡戰,幾乎就在警方眼皮底下突然而來、悄然消失。這好像不太對。不,是越想越不對。我決定反擊了!-------------------以下為1/25更新----------------如果派出所愛莫能助,我就找他們的上級單位:「新宿區警察署」。日本電視劇裡警察們宵旰從公、除暴安良的英勇形象,讓我對此地警察多少有些期待。這種幾近幻覺的樂觀情緒讓我在下午就劍及履及動了起來。台灣朋友已經搭飛機離開了。我只能自力救濟。我花了兩個鐘頭的時間,把事情經過,人事地時全都打成「狀紙」,交代清楚,列印出來。十年也難得用一次的日文單詞,如「毆る」、「引っ張る(拉扯)」、「摑む(揪)」,這張狀紙裡全都用上了。這狀紙要是在日本衙門行得通,我以後就在日本兼差做師爺。下午四點,我拿著狀紙,坐電車直奔「西新宿」站的「新宿區警察署」。「新宿區警察署」外觀稱不上「立派」(雄偉),比起台北市大安區的警察局,甚至略顯寒傖。我才一走近門口,門口一位拿著長棍、豎著盾牌的警衛立即叫住我。「要做甚麼?」「我想報案。」我答道。警衛看著我臉上的傷,又問了一句:「甚麼案?」「傷害案件。」「在哪發生的?」「歌舞伎町。被拉客的打。」警衛打量我之後,問道:「誰打你的?中國人?」我點點頭。看來這類案子多得不可勝數,連門口警衛都能猜到三分了。「有醫院開的驗傷單嗎?」警衛問道。「沒...沒有。只有醫院開的收據。」「沒驗傷單不行的。」「對不起,趕著過來,忘了去拿。」這確實是我的疏忽,只好老實承認。「沒驗傷單,報不了案囉!你進了門裡也一樣。那裡的人也會這麼跟你說的。」警衛不假思索地回覆。沒驗傷單就報不了案,報不了案警方就動不了,警方動不了犯人就繼續逍遙法外....我在這個國家,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墮入一堆規矩的迷宮。「我不能先報案嗎?我想保全證據。我怕我若喪失時機了,到時連路口監視器的畫面都會消失!」我近乎懇求地說。警衛想了想,做了個手勢:「這樣...你進去吧。」呵呵,我又能報案了。門口警衛的盤查,算是為他的同事們把報案的民眾過濾在入口處。這已經暗示了此處不是歡迎民眾擊鼓鳴冤的所在。換了出入證後,我直奔四樓刑事課。刑事課知道了我的來意,說「拉客」引起的暴力事件算是「組織犯罪課」的職掌,要我到五樓「組織犯罪課」去。我又趕往五樓。警察署不像一般單位,沒設「受付」處(接待詢問處),我只有站在門外,指望門內來來往往的警察能主動注意到我。一個警察似是注意到我了,停下腳步問道:「您是...?」「我是來報案的。」「報甚麼案子?」「歌舞伎町拉客的打傷了我。」警察轉身幫我找了負責人。沒多久,出來兩個人,一個身材魁武,一個身材精瘦。魁武的自稱「鷹橋」,精瘦的自稱「矢野」。兩人活脫是日本「時代劇」(古裝劇)裡的人物。兩人和我,在門口走廊外的長椅上坐下。我就像是遇到青天大老爺,先把狀紙遞給鷹橋,隨即滔滔不絕地說著我的冤屈。說完之後,只見鷹橋搖頭苦笑。「侯桑,這事情,你應該是案發當時就報案,你現在找我們,我們也無能為力呀。更何況,犯人都逃了,你連犯人是誰都不知道,你要我們怎麼查?」「鷹橋桑,我報了案了。警察來遲了...。」鷹橋一怔,隨即問我:「警察怎麼說?」「說的話和您一樣:犯人都逃了,沒辦法。」鷹橋表情有些尷尬,開始埋首我的「狀紙」。我不知道是在何時看到的民間傳說:台灣光復後,民眾揶揄國民政府警察官僚氣息,說有人報案家中發生竊案,警察卻是雙手一攤,謂「你不把小偷帶來,我怎麼辦案?」這事大概信者恆信。但眼前日本警察演的正是這齣戲碼。坐在一旁的矢野接著道:「侯桑,你說當時有台灣朋友在場。你的朋友呢?」「朋友今天早上搭飛機走了。」「朋友走了?....這個嘛...。侯桑,我不是故意要說不中聽的話,你朋友都不在了,誰來證明你說的話是真是假?」我愣住了。矢野繼續說道:「我們警察辦案子,是不能聽片面之詞的。我們得多方採證,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你說是不是?」我接不了招了。警察在不想接案子時,就是用這種磨功。比較起來,那晚詐騙集團騙不到便拳腳相加,還直截了當點。鷹橋突然像是注意到了甚麼,指著我「狀紙」裡的一段話:「為怕打人的嫌犯逃走,我抓著嫌犯衣服...」。「你抓了人家了?」鷹橋問道。「嗯。怎麼了?」「抓了,你也犯法了。這可是『暴行罪』喔!」我一個完糧納稅、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居然會扯上「暴行罪」?我趕忙解釋道:「這不是正當防衛嘛?人家打了我呀,而我僅僅抓住他的衣服而已,根本沒動手!」鷹橋搖搖頭道:「在日本,你知道甚麼是『正當防衛』嗎?人家打你,你無處可逃,只能動手反抗時,這是『正當防衛』;你當時能逃嘛!能逃而不逃,這就不是『正當防衛』了。」我傻眼了。挨了拳頭自己得先溜。我溜他也溜,才是正常狀態。「『暴行罪』,就是你用蠻力企圖控制或威嚇人家,就算是『暴行罪』。沒造成對方受傷也一樣。」我懂了。我就算真的提告了,還可能吃官司。只要我不提告,一切就當沒發生....。「您告訴我,一般老百姓遇到這種事,怎麼做才對?我們能報警嗎?警察不保證及時到現場;我們能自行處置犯人嗎?一動手我們自己都吃官司。我們到底該怎麼辦?」鷹橋遲疑了半晌後,道:「唉,您當初別去就得了。」我當然知道。但是,警察若指望「人皆完人」,我們養警察是幹啥的?我思考了一下後,道:「我不管對方會不會告我『暴行罪』,我決定要讓他們繩之以法!」鷹橋見我意志堅決,只好換了一套說法:「但我們真的沒法保證抓得到嫌犯。」「我查過了,就在案發現場有監視錄影機。」我提醒鷹橋道。「侯桑,你要知道,在日本的中國人那麼多,就算從監視錄影機找到嫌犯臉了,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這是實話。除非到處拿著嫌犯照片一個一個問當地的中國人,否則要找真的比登天還難...。我想到一個方法了!「鷹橋桑,給我一天,我給你犯人名字。我今晚就找出來。」鷹橋一臉的疑惑,好奇地問我:「你怎麼找?」「我可能有方法了。一天,我找不到,我就不報案了。」我鞠躬告辭了這兩個愛莫能助的警察,踏上「自行辦案」的路了。-------------------以下為1/31更新----------------新宿擒賊記仔細想想,我有沒有好辦法?我其實沒有好辦法,只有土辦法。自己再次去一趟歌舞伎町,看能不能把同一個人再引出來。這得靠點傻氣,更多得靠運氣。這些人在某件事上和我這個做「系統顧問」的有一個共同點:一天沒上工,一天就沒錢。那晚他們為了我躲警察,可能一個晚上都沒收入。但整日龜縮不是辦法,他們還是得出門物色下一個目標。如果我運氣夠好,說不定今晚就遇得到同一批人。日本的監視錄影帶保存期限從一週到一個月都有,沒有一定的規定。我必須越快越好。我決定今晚就行動。就在下決定「釣魚」的當下,突然感覺回到少年時期,甚麼冒險行為都敢嘗試。所謂「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我的「赤子之心」用在今晚了。我打算把自己扮成中國觀光客。那個拉皮條的肯定認得我的背影,我決定戴頂帽子、戴上口罩,眼鏡。順便也遮住我臉上的傷痕。衣服全面換成便裝、背著背包。臨時還抓了一本「中文觀光指南」,一把雨傘。乍看鏡子,連我都不太認得自己的模樣。我不像觀光客,誰像?晚上八點,我打扮妥當之後,踏出門,搭上JR中央線。八點卅分,再度回到新宿歌舞伎町。依舊是那晚般的霓虹閃爍、人聲喧鬧。我沿著同一條路線走。一路上,有各國的皮條客迎面而來。我低著頭,儘量聆聽這些皮條客的招呼聲。「お客様、いかがでしょうか、飲み屋の方は?」不是他。「マッサージはどうですか?」這個人也不是。一手握著長柄雨傘,一手抓著「中文觀光指南」,心中默唸著,盼望眼尖的中國皮條客能立刻嗅到我這個「醒目的對象」。就這樣,我走了一圈,一無所獲。「就當是散步吧,」我想著,決定再繞一圈。有這種工夫窮磨,還得拜我如今非上班族身份之賜。我於是再度以「歌舞伎町」這座大牌坊為起點,踱步慢走。我這晚一身裹得嚴嚴實實的打扮算是特殊,幾個剛剛對我搭過訕的皮條客立刻認出我來,認定我為了尋芳猶疑不決,這回更是死命地對我介紹「好玩的」。我沒搭理,繼續走我的路。就在我走進一條巷子時,突然見到眼前一個熟悉的背影。是那個年輕人!他還是穿著那晚的連身帽。他和我打了一架,那模樣讓我一看就認出來了。他正在搭訕別的客人。我加快腳步接近他,越是接近,越是發抖。不行,得冷靜下來!我假裝拿起電話,隔著口罩高聲說話:「...催個啥呀,你!等我找到了,報了南京大屠殺之仇,我保證讓你流口水,你這小子,呵呵呵....!」這夠像了吧?我都不知道尋芳客還能怎麼演了。年輕皮條客出於職業反應,立刻回頭看了我一眼。我這身裝束他肯定認不出來,那晚我與皮條客是用日語交談,光憑我的中文腔調,他也不一定認得出我。我裝作沒看見他,視若無睹地繼續講電話,但內心的緊張到達頂點。萬一他認出我來了,我不僅一切白費,可能又會有一場惡戰。他佔著地利,呼朋引伴把我圍毆一頓,輕而易舉。皮條客似乎放棄了正在搭訕中的客人,相中我這條「大魚」。他起步走向我。我仍在「講電話」:「好了,不跟你鬼扯了!我要繼續完成我的任務...。」說完,我按了一下電話,假裝掛上電話,其實是啟動了錄音功能。「朋友,第一次從國內來日本?要找日本小姐?」皮條客開口問我了。第一關過了:他沒認出我!「你怎麼知道我國內來的?」我故作興奮地反問他。「剛剛聽你講電話,是中文。怎麼樣,要不要我幫你介紹?日本店家一般不招待外國人的。我幫你介紹能接受外國客人的,怎麼樣?」我略作猶豫,然後回答:「好吧,我要真的日本小姐喔!」「一定的!不騙你!」「價錢怎麼算?」「70分鐘,三萬,怎麼樣?全套的!」「好的,全交給你了。南京大屠殺的仇,我今晚非報不可,呵呵!」皮條客冷笑了幾聲,開始領路。如此這般,我跟著皮條客背後走著,情景和當天晚上一模一樣。我不用擔心被他識破了,但另一個問題又來了:我該怎麼報警?我不知道這回皮條客要把我帶到哪去。現在身在哪裡、下一分鐘將往何處,連我都說不清楚,我能怎麼報警?現在偷偷報警,依照上回望眼欲穿的報警經驗,恐怕我這次精心策畫、引蛇出洞的技倆,將以再度損失三萬日幣告終。就在此時,我突然想到了:上回事發地點為何會是7-11?這不是偶然,而是有理由的。7-11是日本唯一能以外國提款卡提領現金的便利店!日本的ATM儘管數量不少,但能用國際提款卡,如VISA或Cirrus,甚至中國「銀聯」的,並不多。7-11里的ATM是少數的例外。這些人既然鎖定中國觀光客,必然設想到這一點。他們先把尋芳客引到7-11,萬一尋芳客沒帶足夠現金,他們就會要求尋芳客就近到7-11去領錢。至於那晚群集在7-11附近,突然冒出來、把我架開的中國人,不是碰巧在場,而是守在那裡「圍事」。7-11就是他們約定好的下手地點!想到此,一切都有脈絡可循了。他們有固定的作案「路線圖」,7-11則是必經之路,我只要和警察事先約好在歌舞伎町的7-11,必然手到擒來。我興奮起來了。望著皮條客的背影,我暗自唸著:「你也有今天...!」「對不起,等我一下,我接個電話!」我大聲叫住皮條客。皮條客停下了腳步。我貌似閒扯地抓著手機,假裝高聲地說著:「我靠!你緊張些啥?我正要去呢...」邊說邊進入旁邊的小巷子,撥了110。電話很快就通了。「警察局,您好。有何貴幹?」「您好,我姓侯。之前曾經因為傷害案件通報過你們....。」我邊說邊發抖,手機幾乎抓不住。「嗯?有甚麼事嗎?」「如今我巧遇加害人。請你們儘快在五分鐘內趕到。」「地點在哪?」我嚥了嚥口水:「要賭這一回了」,想畢,立即接著說:「新宿區役所通,7-11!」電話掛了之後,瞥見皮條客兩眼銳利地盯著我,冷笑著。不妙!我報警被他發現了,看來我又得打一場架。「你那朋友比你都急呀。」皮條客笑嘻嘻地說。我捏了把冷汗。看來他還沒識破。「是呀,所以全看你了,帥哥!」兩人繼續走著。看看差不多時間,我開口主動問皮條客:「帥哥,我突然想到我身上錢不夠,我靠!你看哪裡可以提錢?」「你是甚麼卡?」「我銀聯的。沒問題嗎?」「沒問題!我帶你去。」皮條客領著我往前走,走到了我熟悉的那條人聲鼎沸的馬路。這是「新宿區役所通」。錯不了了!他正是要帶我去那裡的7-11。到了7-11,我略微看了一下四周。警察沒來,而附近隱約有一群中國人蹲在那裡。八成是當天那批人了。皮條客示意我進去。我走進了7-11,皮條客則是等在外面,似乎是在和那群中國人交談著。我操作ATM,故意假裝按幾個按鍵,隨即跑到店外,對著皮條客說:「帥哥,這操作畫面全是日文,我看不懂!」「有中文的!」「你來幫我看看。我搞不來。」皮條客進了店家,幫我看畫面。畫面是切換成中文了,但錢始終取不出來。取不出來也是當然,因為我用的是廢卡,這一切只是在拖時間。就在此時,突然聽到外面人群鼓噪,我還沒弄清楚怎麼回事,皮條客突然撒腿要跑。原來是外頭那群中國人看到警察來了,趕忙通知他。我這回再不客氣了,用雨傘勾倒他後,撲倒在地抱著他不放:「別跑呀!你要幫我介紹日本姑娘的....」店裡一堆人瞠目結舌地看著這一幕。我死命地壓著皮條客,最後交給警察的,不僅是一個名字,還是一個活人。警察如甕中捉鱉,把皮條客上了手銬。我把口罩揭下,對著皮條客說:「你他媽的還記得我?」他嘴裡嘟囔著,似在罵著甚麼,兩個警察抓著他,沒讓他多說,確認他的身份、確認時間、罪名(傷害罪)後,把他押解上車。我也跟著一起去了。我後來為了去警局作證,又跑了一次新宿區警察署,和鷹橋再度見了面。鷹橋不只一次勸我不要再冒這個險,但仍忍不住誇我:「よくやりましたよ、侯さん(真有你的,侯桑)!」我幫警察幹了百分之八十的活,鷹橋誇我也是應該的!我接下來,繼續為了專案東奔西走,但開民事庭時,我還是會回來東京。畢竟幾十萬的日幣,說甚麼也得討回來。看官們,您說是吧?

媽呀
有沒有加油添醋啊?
真的假的?
弟想說能打聽出名字就很了不起了
侯兄您抓到人也太猛了!
真的很危險啊!
被圍毆或被捅一刀都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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