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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中好市多沒有廣播系統 (車子亂停)


JasonQ wrote:
我比較好奇, 三樓的發文內容會不會使人心生恐懼而被反訴恐嚇?

表明訴諸司法途徑並不會構成恐嚇罪
因為司法途徑是屬於合法手段
我好怕喔!


3樓的雞排準備好了沒阿!

讓我吃一下壓壓驚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我已經轉告他
他的車牌未經同意就被PO上來 現在他已經準備好手邊資料




哈哈,請問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啊??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這是本人...(恕刪)


那你可以順便跟妳朋友說一下

以後可以不要這樣停車嗎???

這樣被大家知道很丟臉呢

害我現在去costco都在仔細看看有沒有這台車

XD~~~~~
psza wrote:
要不要先去搞清楚法律的內容?!
還是先去問問律師可不可以提告吧?!


車牌不代表車主,所以沒有個資問題
不過這可能和"隱私"有關係

興訟是憲法賦與人民的權利
所以提告是一定可以的

建議8022JA的車主
可以問問律師因為自已亂停車
間接影響他人權益,而感受到隱私被侵犯
勝訴的機會大不大
8022JA 加個標籤

我倒想看看這棟樓會如何結束!!
三貓之僕 wrote:
車牌不代表車主,所以沒有個資問題
不過這可能和"隱私"有關係

興訟是憲法賦與人民的權利
所以提告是一定可以的

建議8022JA的車主
可以問問律師因為自已亂停車
間接影響他人權益,而感受到隱私被侵犯
勝訴的機會大不大

公共場所的車子應該不涉及隱私問題
因為一般人無法從車牌得知車主之相貌、身高、體重或相關私密資訊
如果是駕駛的肖像權當然會有所涉及
但問題是該車也不知道是不是車主自行駕駛至該地
亦或是借用他人駕駛
所以要說涉及隱私之疑慮
恐怕也難以成案

psza wrote:
因為一般人無法從車牌得知車主之相貌、身高、體重或相關私密資訊


但是樓主醬貼,大家就知道8022JA在7/4去台中COSTCO任意停車而且影響他人了

醬還是沒有隱私問題嗎?


三貓之僕 wrote:
但是樓主醬貼,大家就...(恕刪)

那舉個例子來講好了
有戶人家都在夜深人靜之時,把家裡的垃圾丟在電線桿下
丟了一段時間之後,終於有人發現這種違規行為,並知道是哪戶人家幹的
經由鄰里之間敦親睦鄰的交流之後
可以說全世界都知道是這戶人家、這個門牌的使用人亂丟垃圾
請問這樣有涉及侵害隱私嗎?不至於吧?!

董鰓康 wrote:
發文者您好~
這是本人某友人的車 我已經轉告他
他的車牌未經同意就被PO上來 現在他已經準備好手邊資料


可以建議你朋友下次要停就停在路中間
不要那麼好心停邊邊
還要被人指指點點
空間那麼大
明明就是白車不會停車
硬是要牽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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