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rious wrote:我部門的主管早上在哀哀叫,說要繳29萬很心痛 繳29萬很強了啦...小弟以前有工作時,都是繳幾千元了事...今年報稅如下...這是我們全家所得....綜合淨所得是0....不过還好有退32000多....小補一下...
好像規定低於三百讓他追繳可免繳?版上有人試過嗎?一、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之本稅及該等稅目之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每次應補徵金額於新臺幣(下同)300元以下者,免徵。
ysj wrote:可以再延三年,這卡片又不是很容易壞的東西,一年只用個一次, 我的就壞掉了.....好像4-5年前辦的只使用一次自然人憑證上網報過一次稅後面幾年就用政府就寄試算單繳稅(因沒其他抵扣幸好使用期限到明年五月剛好拿去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