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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其名是支持多元成家,說穿了不就是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


左撇戎 wrote:
我認為同志婚姻有條件...(恕刪)


我個人也是認為 "領養小孩" 這一部份需要討論。
『溫柔、堅定、再試一次。』
好好的溝通有助調整資訊落差

友善的態度更有助歧見者的理解




很多人都睜眼說瞎話啊!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硬要逆天改命 違反大自然的定律!

我們在台灣是亞洲人 !那麼崇尚同性的怎麼不去當它國國民!

好好的溝通有助調整資訊落差

友善的態度更有助歧見者的理解



解樓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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綸擬辟市 wrote:
,例如可以處分妻子的財產、離婚小孩歸男方,以夫的住所為住所..然後呢?不也是開始修改讓女人也能獲得保障,這些都不是憑空掉下來的,也是經過多年的女權運動努力來的。


家屬制度如果上路,那才是台灣女權運動的大倒退!!! 三妻四妾的家庭以後就會合法了!!!!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維持一男一女才是上帝法則
管你是男變女、女變男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只要不生小孩,
那近親是否也可以納入多元成家????


是否也可以要求社會不該歧視表妹跟表哥的愛情??? 只要不生小孩就好啦!!
如果按照自然生存法則,現在大家應該在公司裡講話ˇ大小聲,誰的拳頭大就是贏家。

不論任何人,同時是贏家也是輸家,
就像有人一生積蓄千百萬,卻晚期在病床上渡日。

法案反對者也一樣道理,大家現在都一時風光,到了晚期會發生什麼事才悔恨為何當初沒有支持法案通過。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律的通過也代表對一個觀念的鼓勵,若同性婚姻通過,

將嚴重破壞台灣家庭及社會的根基。

何況緊接來的配套, 如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提案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

,婚姻與家庭性別要件中立化,這個法案的結果是,所有身分證件上的"父母欄"都要改為"雙親欄",

夫妻改為配偶, 一切都要朝中性化來走 ,以免凸顯同性家庭的不一樣.以後小學的作文題目大概

也不能有"我的父親","我的母親",全部都改為我的雙親......


然後做長輩的得到了一個男的媳婦,一個女的女婿,

被領養的小孩,將如何稱呼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男媽媽那邊的親戚要怎麼稱呼

女媽媽那邊的又要怎麼稱呼 ,一整個的家庭倫常都亂了套,

婚姻的本質"生育跟血緣"(不要說不孕夫妻bla..bla..,這裡只討論通例,不討論特例),都被改變了

東方人最重視的家庭倫常被顛覆了,

所以 ,同性婚姻是整個社會的事, 不是只關同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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